无锡市民政局文件
锡民地函〔2019〕81号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方泉雅苑的复函
滨湖区雪浪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关于方泉雅苑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950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居民区命名为“方泉雅苑”(Fangquan Yayuan)。其范围:东至兴隆路,南至缘溪道,西至方泉路,北至永福路(规划名称)。在此范围内的老地名同时注销。
你们要规范使用标准地名,并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