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听涛路命名的申请》、《关于观涛路命名的申请》、《关于云涛路命名的申请》和《关于望涛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5〕61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四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听涛路(Tīngtāo Lù):位于太湖锦绣园西面和北面,在凤屿和院西侧,南北走向,南至太湖大堤,北至渔港路,长1000米,宽12米。
二、观涛路(Guāntāo Lù):位于太湖锦绣园北侧,在太湖如院南侧,东西走向,东至观湖路,西至听涛路,长560米,宽20米。
三、云涛路(Yúntāo Lù):位于凤屿和院南侧,在观涛路北面,东西走向,东至望涛路,西至听涛路,长374米,宽14米。
四、望涛路(Wàngtāo Lù):位于太湖如院西侧,在凤屿和院东侧,南北走向,南至观涛路,北至渔港路,长642米,宽14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5-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