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鸿山街道办事处 :
你单位《关于南叶路命名的申请》和《关于董家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4〕459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两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南叶路(Nányè Lù):位于飞凤路西面,在经十三路(规划名称)东面,南北走向,南至建鸿路,北至振发路,长500米,宽8米。
二、董家路(Dǒngjiā Lù):位于锡协路南面,在董家弄河北面,东西走向,东至德育路,西至鸿运路,长730米,宽13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