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天丰路等道路变更起止点的申请》收悉。根据地名命名有关规定,经查阅档案并研究,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请的两条道路分别变更起止点如下:
一、天丰路:2013年命名(锡地委〔2013〕99号),原东至寺头社区,西至凤翔路。现变更为东至严埭港,西至惠暨大道,长5000米,宽30米。
二、天锦路:2013年命名(锡地委〔2013〕99号),原东至惠山大道,西至凤翔路。现变更为东至惠山大道,西至西漳西路,长3600米,宽24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3-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