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洛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关于2026年市本级新增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6-01-19 17:16
来源:
洛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拟聘请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提供2026年市本级新增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名称
洛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2026年市本级新增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三、采购方式
公开遴选(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政府采购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洛财购〔2025〕3号)文件要求,在满足服务条件的基础上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如出现2家及以上最低报价相同,则最先报出最低报价的中介机构作为中标单位)
四、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由2026年市本级新增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中标单位承担。2026年市本级新增政务信息化运维项目服务费用概算约693.0259万元。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报价依据洛财购〔2019〕3号文件标准,实际代理费用按照中标金额档次核算,最高报价不得高于对应档次,投标报价过低涉嫌恶意竞标的投标单位将取消中标资格。
五、服务范围
提供招标采购前期的相关咨询,编制招标采购文件,审查申请人资格,组织开标、评审,发布相关公告,答复供应商质疑、配合我方或财务部门处理投诉,协助采购合同的签订及验收等服务。
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参加本次公开遴选的招标代理机构需具备以下五条服务要求,缺失一项则取消中标资格。
1.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洛阳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2.人员持证情况,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且具有招标代理资格证书,项目组成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招标代理资格证书或政府采购培训证的人员持证情况。
3.投标人具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评估报告(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等级证书或信用评估报告复印件)。
4.代理服务实施方案,针对项目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招标组织方案,有对陪标围标的行为进行有效控制、减少流标和废标、拟订合理招标工作预案,人员安排得当、时间安排合理,有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响应人质疑处理制度、员工培训制度等措施。
5.业绩。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以代理合同注明的时间为准)所代理信息化运维项目的招标代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等佐证依据。
七、遴选程序和评定标准
(一)遴选程序
1.遴选工作组编制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告。
2.遴选工作组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发布遴选公告。
3.报名参加的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详情见下文“文件提交”)。
4.在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确定中标单位。
5.遴选工作组审查中标单位资格条件。若符合资格条件则进行中标公示;若不符合资格条件,则进行废标处理。
八、文件提交
1.线上提交方式:请于2026年1月23日12:00前将相关资料电子版通过洛阳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网址:http://111.7.67.134:83/home?)上传,过期将关闭资料上传通道。
联系电话:0379-63904480
监督电话:0379-65598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