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5/12/28 8.1k 阅读 225 点赞

按照《关于支持县中“头雁教师”组建工作室的通知》要求,现对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何维海工作室成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名单

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

三、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函等方式进行反映。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受理办公室设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人事科2022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受理电话:0478-7809825
特此公示。

附件:全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何维海工作室成员汇总表.docx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