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丽区10P-01-01单元(金钟示范镇出让一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014-/2026-00030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津政函〔2026〕19号
主 题 :
城乡建设\城乡规划
成 文 日 期 :
2026年04月09日
发 文 日 期 :
2026年04月14日
有 效 性 :
有效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东丽区
10P-01-01单元(金钟示范镇出让一区地块)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
津政函〔2026〕19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
你们关于报审东丽区10P-01-01单元(金钟示范镇出让一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东丽区10P-01-01单元(金钟示范镇出让一区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二、按照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依法行政,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指导地区建设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三、在规划实施阶段,要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严格做好安全、环保、卫生防疫、消防、人防、防震减灾、污染土壤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反恐等工作。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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