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趋利避害、防灾减灾作用,根据《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自2026年4月24日至2027年4月14日,在我区周良庄作业站点、牛道口作业站点、三岔口作业站点、霍各庄作业站点、方家庄作业站点、史各庄作业站点、南仁垺作业站点、新安镇作业站点、大钟庄作业站点、黄庄流动站、大唐庄流动站,开展人工防雹、增雨(雪)作业,影响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公里范围内,实施作业时杜绝外人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利用“三七”高炮、火箭发射系统向空中发射含有催化剂的弹药,达到人工影响局部天气的目的。人雨弹或火箭弹在空中催化后自爆,可能出现弹药残骸掉落,如发现未完全爆炸的人雨弹、火箭弹残骸,严禁自行捡拾、拆卸或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请立即通知我单位。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22-82621621
宝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