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医院维保项目
受天津市红桥医院委托,天津卓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红桥医院维保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医院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ZYGC2026-019
二、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
包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项) |
项目预算 |
|
1 |
天津市红桥医院维保项目(第一包) |
1 |
100万元 |
|
2 |
天津市红桥医院维保项目(第二包) |
1 |
100万元 |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二)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A.2025年10月0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B.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4.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须提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具体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
2026年0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