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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行洪河道、市管水库、引滦工程(输水明渠)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公告

2020/12/06 1.5w 阅读 443 点赞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保护河道、水库生态环境,按照《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办法》《天津市市管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规定》关于我市河道水库管理范围的明确规定,现将天津市行洪河道、市管水库、引滦工程(输水明渠)管理范围划界成果进行公告。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等要求从事和开展行洪河道、市管水库、引滦工程(输水明渠)管理范围内相关活动。

附件:名录及划界图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日            


附件

名录

根据《天津市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办法》《天津市市管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规定》等,本次公告的天津市行洪河道19条、市管水库3座、引滦工程(输水明渠),分别为:

行洪河道:海河、永定新河、独流减河、蓟运河、州河、泃河(含引泃入潮)、还乡河(含故道和分洪道)、潮白新河、北运河、青龙湾减河(含引青入潮)、北京排污河、永定河、金钟河、新开河、大清河、子牙河、子牙新河、南运河(独流减河以上)、马厂减河(独流减河以上)。

市管水库:北大港水库、于桥水库、尔王庄水库

引滦工程:输水明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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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