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区和安宁市人民政府2012年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结果的公报
发布时间:2013-01-17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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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华区和安宁市人民政府2012年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结果的公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2〕30号)要求,昆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组成督导评估组,在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专家的指导下,于2012年11月6日至8日、12月12日至14日,对安宁市和五华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进行了督导评估。评估组观看了安宁市、五华区教育改革与发展专题片, 听取了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查报告,分别召开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关职能部门领导、部分校长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加的四个座谈会;查阅了有关档案资料;深入到街道办事处和中小学、幼儿园,与街道办领导、干部群众进行了交流,实地查看了学校的办学条件、校容校貌,走访了部分教师和学生,了解了学校办学条件和常规管理,检查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落实和政策执行状况。经督导评估组定性和定量的综合评议,五华区、安宁市人民政府2012年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为优秀。
特此公报
昆明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