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表彰先进, 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 汇聚全社会维权合力, 进一步营造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 全国妇联决定授予800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800名同志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泉州市教育局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科长曾志安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妇字〔2023〕24号)。

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秉承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落深落细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福建省、泉州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从教近30年来以实干创造实绩,带领作为福建省“五一先锋号”的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全体工作人员以“大爱的胸怀”积极践行儿童优先原则,扎实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及教育公平工作。
一是聚焦服务发展稳定大局上,推动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9.16%,公办率58.80%,普惠率92.1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9.9%。坚持“平等、融入、成才”理念,保障随迁子女34.67万(全省规模最大)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就读率达94.16%,控辍保学实现常态清零。泉州市教育局被授予“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1年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估报告》中排名全国第一。
二是聚焦办学内涵发展上,以”强质量、树品牌”、“名优校+”教育发展共同体、“5G+专递课堂”等为抓手,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教育城乡一体化和优质均衡发展。在省对市绩效考评中学前教育发展指数排名第二,省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达1016所(小学),占比82.74%,数量居全省第一,群众对基础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三是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上,在全省率先出台《“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努力让每一名适龄儿童都能平等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深入实施“公民同招”,入学报名实现“网办”“掌办”,通过“小学入学一件事”网上招生服务,减少证明材料1.68万份以上、惠及家长超1.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