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教育系统治理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通过会前学法、集中培训、专题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印发《酒泉市教育系统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4个方面14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系统年度工作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通过率100%。局机关8人通过行政执法考试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酒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把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要程序,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酒泉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坚持调研起草、征询意见、合法性审查、讨论决定、法制再审核、发布、上报备案等程序,确保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合规,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质效和水平。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服务局机关重大决策,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
三、抓好普法宣传教育。一是丰富普法形式。将法治教育内容融入开学第一课、升旗仪式、入队入团以及毕业仪式、成人仪式、主题班会等,培养青少年爱国守法意识。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五四青年节、国际禁毒日、全民国防教育日、全国交通安全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500余场。二是部门联合普法。为全市中小学校全部配备法治副校长,并为2942个班级配备1608名法治辅导员,依托专业法治队伍开展普法工作。举办“学法用法·健康成长”宣讲活动,培训心理健康老师、法治副校长600余人。三是加强宪法学习。组织开展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全市9.1万余名学生参与“宪法卫士”学习。
四、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优化办事流程。优化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依申请和公共服务事项平均材料数2.65个,承诺时限压缩比90.64%。二是加强“无证明城市”建设。系统梳理行政审批与服务事项、办事依据和需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推行取消证明、跨部门协同等,深入对4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无证明化”试点,直接取消证明材料3项,通过跨部门协同取消证明9项。召开电子证照归集推进会,开展电子证照管理系统培训,归集电子证照26924个。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将全市295家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全国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实行全流程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完成了2项单部门和1项部门联合事项抽查。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加强信息公示公开。及时通过酒泉教育网、酒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涉及教师招聘录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评审、评优树模、民生实事、教育收费招生等重要内容和涉及广大教师和群众利益的事项以及全市教育新闻、工作动态、教育研究、教学动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二是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委员意见建议督查督办机制,对征求的意见建议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46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按时办结,满意度均达到100%。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和投诉受理工作,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问题。
2024年,市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教育普法质量,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