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级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酒财综务[2024]8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直教育系统各单位对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了2023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具体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酒泉市教育部门2023年决算时,共有16家单位,包括:酒泉市教育局、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酒泉市教育科学研究所、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酒泉市卫生学校、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酒泉市农垦技工学校、酒泉师范学校(实验中学)、酒泉市中学、玉门油田第一中学、酒泉市育才学校、玉门油田第二中学、酒泉市师范学校附属小学、玉门油田小学、酒泉市实验幼儿园、酒泉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
1.酒泉市教育局:内设办公室、党建工作科、规划财务审计科、教师工作科、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安全稳定应急科、教育督导科9个机构。教育局和下属教育科学研究所账务合并,但机构编制独立。共有财政拨款开支在职人员47人。
2.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内设科室:综合科、教育教学监测评价所、教育装备与信息科、教育考试科、学生资助科、油田教育服务科、高中课程研究所7个科室组成。本年度单位机构无增减变动。编制数(财政供给)43人,截至当年年底实有在职人数39人,退休人数19人。
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内设有38个二级部门,其中:职能部门18个,包括宣传统战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部(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审计处、后勤管理处、校产管理处、应急安稳处、工会、团委、纪检监察室、信息技术中心、巡察办(督导处)、合作发展处;教学部门14个,包括新能源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化工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旅游与烹饪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医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处)、本科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辅部门4个,包括实训中心、图书馆、国际交流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研究机构2个,包括新能源研究院和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2023年年末在职人员649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00人,遗属12人;上年年末在职人员480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198人,遗属12人。人员增减原因为外单位调入、新招录人员增加、辞职、退休、死亡。
4.酒泉卫生学校: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教务科、学生科、总务科、计财科、招生办公室、团委等科室等科室,下设专业学科和年级组。
5.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内设办公室、党务办、总务处、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办、培训中心、信息中心、教师发展处等处室。实行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筹安排。人员编制140人,截止2023年底在册人员136人,退休教职工32人,遗属人员11人。
6.酒泉农垦技工学校: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招生办公室、后勤管理中心、开放教育学院、继教培训鉴定学院、网络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社区学院、金塔工作站、校工会等11个科室,实行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筹安排。人员编制134人,截止2023年底在册人员110人。
7.酒泉师范学校(实验中学):内设管理型科室7个(党办、行办、教务处、总务处、团委、政教处、保卫处),专业技术型科室6个(教育科研处、艺术教育中心、培训处、高一年级组、高二年级组、高三年级组)。共有财政拨款开支234人,其中:在职154人,退休78人,享受遗属补助2人。本年度退休6人,新进教师5人,调出2人,退休职工去世3人。
8.酒泉中学: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教学发展中心、教师与课程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共青团等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核定编制数共计273人,核定编制数共计273人,年末在职实有人数258人、退休人员共 132人、遗属10人,困难人员1人。
9.玉门油田第一中学:内设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德育处等4个科室。共有财政拨款开支150人,其中在职117人,退休33人。实行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筹安排。
10.酒泉育才学校:内设办公室、德育处、教导处、总务处等4个科室,实行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筹安排。人员编制58人,截止2023年底在编人员58人,学生886人。
11.玉门油田第二中学:内设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等多个部门,实行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筹安排。年末编制人数87人,其中事业编制87人,年末实有人数81人,退休人员54人。
12.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教务处、总务处、后勤处等部门,年末编制人数89人,其中事业编制89人,年末实有人数89人,退休人员31人。
13.玉门油田小学:内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多个部门。实行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筹安排。2023年本部门年末编制人数118人,其中事业编制116人,年末实有人数110人,退休人员33人。
14.酒泉市实验幼儿园:内设保教、后勤、财务三个科室,实行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筹安排。编制数(财政供给)34人,在职人数 32人,退休人数 13人。
15.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管理,为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二级法人单位。现有正式在编人员4人。实行财政资金统一核算,统筹安排。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化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通过举办为期8天的读书班和每月2次的中心组学习及每日自学,原汁原味2轮次学习主题教育教材,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政治局第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等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主动把党的创新理论结合思政课主渠道有机融入课程教学,引导各级师生坚定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今年以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8次,研讨交流16人次。班子成员带头开展“四下基层”活动,深入基层学校讲专题党课8人次;确定8个调研专题开展调研,形成19项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主动到矛盾多的学校解决信访问题,人均现场化解信访问题2件次;深入基层学校、项目现场解决中梗阻问题20余项,主题教育问题清单涉及的6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达到了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效果。
二是把握行业特点认真开展“三抓三促”行动。聚焦抓学习促提升,开展三个“百千万”行动,分层次开展“书记校长话发展、党务干部话党建、机关党员话奋斗、党员教师话教学、青少年学生话成长”专题研讨90多场次;聚焦抓执行促落实,实施党建引领“三大行动”,带动14所学校实施52项“一把手”工程、95项“领头雁”工程。聚焦抓效能促发展,推进赋能提质增效“三大行动”,开展教育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受理群众投诉或反映问题25个,全部办结答复;自查自纠发现问题56个,全部整改完成。同时选树17个先进案例、10个“党组织书记好党课”、16个“一线党员好榜样”、16篇“基层党建好经验”,进一步凝聚了干事创业发展劲头。
三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选贤任能。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激励干事创业的选人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过程中,从分析研判、动议到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局党组全程领导和把关,严格按选人用人条件标准和组织程序实施。今年以来,调整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及学校科级干部39人次,其中提拔正科5人、副科5人,事业单位学校科级干部调任公务员2人,晋升职级10人(1人为试用期转正定职),平转调整10人;免职7人。加强干部监督,从严做好干部登记备案和出国境证照清查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营造了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四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落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了党风廉政工作与教育工作同落实,没有干部违纪违法的现象。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一步规范会议、发文、督查、调研工作,集中整治教师非教学任务负担过重问题,建立进校园活动事项管理机制。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按照“四张清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与派驻纪检组联合建立双向沟通协调工作制度,派驻纪检组每周向领导干部职工推送廉政提醒短信。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多轮次排查治理学校教材教辅、课外读物,完善网络舆情引导“口径库”,化解意识形态风险点30个,确保了教育领域意识形态绝对安全。
2.坚持教育质量生命线,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是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新建市十一幼、十二幼等8所公办幼儿园,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4.5%,高于全省(56.24%)8个百分点。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新增4所省级示范性、10所省级一类幼儿园,全市优质幼儿园占比达到60.5%。深入推进“安吉游戏推广计划”和“幼小衔接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保教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着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金塔县作为全省5个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之一2024年将接受国家验收,全省第二批规划创建县共8个,我市列入4个。积极推进集团化办学,组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集团45个,206所中小学(幼儿园)纳入教育集团管理,集团内学校优势互补、教学互促,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在全省率先启动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对首批44所义务教育样本校办学质量进行现场评估监测。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办学布局,酒师附小在新城三期开工建设,春光路小学、玉门市第四小学建成投用,市一中分校项目启动。从课堂教学质量、作业管理质量、课后服务质量三个方面攻坚“双减”实施质量,进一步规范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开展隐形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关停非法校外培训机构32家,291家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预收费监管,进一步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
三是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明确各高中学校特色发展办学定位,各高中学校均形成“特色学科+”的办学格局,体艺类学生报考高中首次实行跨县(市、区)招生。深入推广酒泉中学“二十条”改革经验,加快酒泉中学卓越高中建设,常态化开展高中学校联盟活动并牵头组建河西五市高中学校联盟,全市高考再创新高,二本以上上线率84.5%,较2022年提高6.02个百分点,其中一本上线率37.28%,较2022年提高5.13个百分点,8名考生进入清华北大。主动适应“三新”改革改善高中办学条件,玉门市第一中学迁建投用。
四是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实施创本攻坚冲刺行动,酒泉职业技术大学创建取得突破性进展,经过两轮省级评估,目前已报至教育部等待国家高评委考察评估。加快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欧昊新能源、日月重工等产业学院挂牌,产业学院达到13个;以酒泉经济开发区为基础,成功打造省内首个市域产教联合体;联合360科技、敦煌种业等“链长”企业和兰大、甘农大等院校,组建全国人工智能+数字安全、全国现代种业技术等产教融合共同体,至目前已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15个、建成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1个。组建甘肃省河西走廊职业教育集群,制定《河西走廊职业教育集群建设方案》《河西走廊职业教育集群章程》,酒泉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挂牌,构建了酒泉引领的河西走廊职业教育集群发展新格局。酒泉市产教融合示范区加快建设,新建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8号公寓楼、室内体育训练馆、学生服务中心等6项工程。全省中职大赛我市获得67金76银63铜的优异成绩,获中职组团体一等奖,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6.14%。
五是“五育并举”推动素质教育。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改革,健全完善思政“金课”体系,开发构建以红西路军精神、铁人精神、莫高精神、载人航天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等“五大精神”为内核的区域性思政实践课程,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三全”育人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深化体育美育劳动教育改革,在全省中学生田径锦标赛取得团体第二、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取得女子第二男子第四、中学生排球锦标赛取得女子季军等好成绩,举行第九届酒泉华夏文化艺术节教育专场,举办酒泉市首届师生科技创新大赛,全市学生体育竞技美育展演水平稳步提升,全省中小学劳动教育高质量发展论坛在酒泉召开,市教育局被评为甘肃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
3.夯实教育发展保障,切实增强教育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以推进教育部文化涵养师德试验区建设和国家级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提升师德师能,构建了教师专业成长“酒泉模式”。坚持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加强教师专业培训,精心策划教师培训项目68期,培训教师3000余人,并促成名校江苏南菁中学与玉门市教育部门签订结对帮扶协议。实施名师引领工程,依托建成的110个名师工作室拓宽沟通渠道,师徒结对5600余组,有效促进了教师专业成长。拓宽优秀教师人才招聘引进渠道,开辟高端教育人才绿色通道,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和紧缺学科专业人才372名,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师253名,占68.01%,比上年度提高9.63个百分点。建立学校管理与教师管理一体推进机制,大力推进教师聘用制、“县管校聘”改革,不断优化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工作实绩和课时量作为考核重点,评选全市教师优秀教育教学成果111项,树立了鲜明的一线教学导向。加强教师人才梯队建设,新培养省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279名、中高级以上职称教师646名,命名名师名校长25名,逐步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骨干教师队伍。推荐认定各层级“双师型”教师729人,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79.7%,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58.3%。
二是加大教育投入力度。2023年教育投入预计超过30亿元,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资金3239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4230万元,增长18%,规划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攻坚、职业教育提质”四大工程,实施各类教育项目105个,新改扩建校舍24.6万平方米。高标准实施全省为民办实事义务教育阶段建宿舍增学位扩食堂改厕所项目45个,建成高考标准化考场510间、初中理化生实验操作考场26间。全面启动教育数字化转型,建成教育专网、“学在酒泉”智慧教育云平台和国家考试指挥中心、教育融媒体中心、心理健康咨询服务中心“一网一平台三中心”,建成全光网络标准数字校园16所,全省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标杆校现场会在酒泉举办。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成功引进并投产的江苏远景能源集团储能产品封装制造项目和甘肃嘉能煤炭储运有限公司10万吨/年兰炭、原煤储运加工项目。
三是推动“长牙齿”的教育督导真正落地。突出教育投入、教师待遇、项目建设、安全管理等重点,实施对瓜州县、肃北县、金塔县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督导评估,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教师工资待遇落实、规范办园行为、春秋季开学等专项督导,督促瓜州县、阿克塞县补拨教育经费433万元和700万元,保证了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各县市区积极落实高级职称人才、名师名校长补助,有力推动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4.树牢底线红线思维,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一是强化涉校涉生安全管理。推进主动创稳,把国家安全、防治校园欺凌、防治电信诈骗等安全教育内容分学段、分模块、分层次纳入课程教学,做到了“进校必学、离校必警”。强化学校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常态化开展预防未成年学生违法犯罪等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对164台接送学生“客运班线”车辆、78台校车、全市275个学校食堂燃气进行专项检查,排查的隐患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强化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全市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视频监控系统和公安机关联网率、一键式报警与公安联网率、中小学封闭化管理实现“4个100%”,建成“公安力量、学校保卫、教职员工、群防群治力量”的护学队伍,形成“护学岗、三见警、高峰勤务”制度,我市肃州区、玉门市、瓜州县、敦煌市均落实国家标准专用校车。创新安全管理机制,把网格化管理经验全面运用到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中,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按照管人、管物各“一张网”的模式落实了网格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制度,目前全市346所学校(幼儿园)全部配备了法治副校长,157所中小学及中职学校2739个班级配备1608名法治辅导员。探索家校社一体化协同育人机制,普遍建立了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及特殊学生关爱机制。同时,常态化开展安全应急演练2700余场次,有力增强了广大师生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并配合完成国务院安全大督查考核工作。
二是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工作,建立健全大中小幼法治教育体系,青少年法治教育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目前已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23个,创建市级依法治校示范校”78所。聘用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全部经法律顾问审核。按时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6件,满意度均达到100%。按程序、按制度落实保密制度和保密文件管理。
三是全力推动生态环保工作。始终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开展“绿色校园”“文明校园”“垃圾分类示范点”创建活动,创建绿色学校146所,同时督促肃州区十一区篮球俱乐部整改完成噪音扰民问题,市教育局被评为国家级节约型机关。
(三)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2023年,市直教育部门收入77057.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294.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76.38万元,事业收入10765.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320.9万元。支出7705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38.02万元,项目支出35450.5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68.96万元。
1.酒泉市教育局:收入1486.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3.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万元;支出1486.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34万元,项目支出500.73万元。
2.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1007.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7.11万元,事业收入150万元。支出总额986.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66万元,项目支出252.82万元。
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收入37776.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656.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00.00万元,事业收入7520万元。本年支出37944.50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16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29.51万元,项目支出20514.99万元。
4.酒泉卫生学校:收入295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5.41万元,事业收入140万元。支出总额295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79万元,项目支出1437.10万元。
5.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收入为3462.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33.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229.5万元。本年度总支出为34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3.6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195.42万元和公用经费278.27万元;项目支出964.21万元。上年结转5.75万元,年底结余30.39万元。
6.酒泉农垦技工学校:收入232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929万元。支出2321.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9万元,项目支出392.39万元。
7.酒泉师范学校(实验中学):收入3425.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5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4.29万元。支出342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7.08万元,项目支出424.5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4.29万元。
8.酒泉中学:总收入为698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23.94万元,事业收入460万元。支出698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40.8万元,项目支出1783.14万元。
9.玉门油田第一中学:收入2835.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5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183万元。非财政拨款结余3.64万元。支出286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19.78万元,项目支出432.31万元。
10.酒泉育才学校:收入148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5.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148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8.19万元,项目支出496.96万元。
11.玉门油田第二中学:收入1649.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9.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1649.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8.70万元,项目支出101.28万元。
12.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收入8152.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79.1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8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815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2.17万元,项目支出6700.78万元。
13.玉门油田小学:收入235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235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44万元,项目支出388.35万元。
14.酒泉市实验幼儿园:收入780.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780.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42万元,项目支出273.63万元。
15.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收入171.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1.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支出17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44万元,项目支出115.69万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市直教育部门基本支出为41438.02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32056.32万元,占总支出的77.36%;商品和服务支出5407.87万元,占总支出的1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79.25万元,占总支出的2.12%;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699.37万元,占总支出的1.69%;其他资本性支出2395.20万元,占总支出的5.78%。
1.酒泉市教育局: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985.3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865.82万元,占总支出的87.87%;商品和服务支出85.93万元,占总支出的8.7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59万元,占总支出的3.41%。
2.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733.6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6.4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5.53%;商品和服务支出249.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5.2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4.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2%;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0%;资本性支出5.7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58%;对企业补助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00%。
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974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8141.25万元,占总支出的83.57%;公用经费支出1600.09万元,占总支出的16.43%。
4.酒泉卫生学校: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1518.7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242.06万元,占总支出的81.78%;商品和服务支出238.15万元,占总支出的15.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58万元,占总支出的2.54%。
5.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基本支出2473.6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147.95万元,占总支出的86.83%;商品和服务支出278.27万元,占总支出的11.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47万元,占总支出的1.92%;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
6.酒泉农垦技工学校: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192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487.14万元,占总支出的77.09%;商品和服务支出440.54万元,占总支出的22.8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3万元,占总支出的0.07%。
7.酒泉师范学校(实验中学):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2887.08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568.97万元,占总支出的88.98%;商品和服务支出214万元,占总支出的7.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11万元,占总支出的3.6%。
8.酒泉中学: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4740.8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296.59万元,占总支出的90.63%;商品和服务支出310.39万元,占总支出的6.5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5.76万元,占总支出的2.65%;其他资本性支出8.06万元,占总支出的0.17%。
9.玉门油田第一中学: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2219.78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2027.25万元,占总支出的91.33%;商品和服务支出154.21万元,占总支出的6.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6万元,占总支出的1.38%;资本性支出7.66万元,占总支出的0.34%。
10.酒泉育才学校: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为988.19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895.60万元,占总支出的90.63%;商品和服务支出77.07万元,占总支出的7.8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2万元,占总支出的1.33%;资本性支出2.41万元,占总支出的0.24%。
11.玉门油田第二中学: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1548.70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424.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0%;商品和服务支出61.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3%;资本性支出23.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3%。
12.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基本支出为1452.17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310.70万元,占总支出的90.26%;商品和服务支出107.21万元,占总支出的7.3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3.94万元,占总支出的2.34%;其他资本性支出0.32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02%。
13.玉门油田小学:基本支出为1969.4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845.53万元,占总支出的93.71%;商品和服务支出105.08万元,占总支出的5.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3万元,占总支出的0.95%。
14.酒泉市实验幼儿园: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506.42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62万元,占总支出的91.2%;商品和服务支出296.42万元,占总支出的58.5%;其他资本性支出13.39万元,占总支出的2.6%。
15.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2023年财政资金基本支出55.4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2.26万元,占总支出的76.23%;商品和服务支出12.88万元,占总支出的23.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万元,占总支出的0.5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市直教育部门项目支出35450.52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972.60万元,占总支出的2.74%;商品服务支出4765.90万元,占总支出的13.4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2666.63万元,占总支出的7.52%;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89.27万元,占总支出的0.25%;基本建设支出330.08万元,占总支出的0.93%;资本性支出26626.03万元,占总支出的75.12%。
1.酒泉市教育局:项目支出500.73万元,均为商品服务支出。涉及20个项目,具体为:《酒泉教育》办刊费及教研补助资金9.37万元、市级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资金44.65万元、市级教育督导经费5万元、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及培训计划资金151.18万元、2022年教师培训经费(含顶岗支教经费)79.79万元、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项资金25万元、学校体育美育专项资金17.92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级专项资金20万元、酒泉教育名家工作室专项资金7.98万元、学校德智体美劳发展经费4.21万元、2023年度全市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奖励经费25.5万元、职业教育专项经费30万元、庆祝西北师范大学120周年校庆捐赠款30万元、招商引资专项资金5.43万元、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资金9.70万元、特殊教育补助22.5万元、全市中小学体育赛事艺术活动经费1.23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4万元、人才建设专项资金6.7万元。
2.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专项资金8项,共计支出252.82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91.29万元,占总支出的75.66%;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55.82万元,占总支出的22.08%;资本性支出5.71万元,占总支出的2.26%。具体为:各类考试考务费150万元、2022年酒泉市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及普通高中课程研究补助资金7.73万元、酒泉市教育质量监测评价及普通高中课程研究补助资金20万元、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工作补助经费15万元、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61.48万元、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3.83万元、2021年度市直部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1.08万元、2022年标准化学校建设专项资金20万元。
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项目支出20514.99万元,其中涉及14个项目,具体为:2022年度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5.7万元、人才发展专项1.685万元、大学生应征入伍补助经费6.65万元、高职院校生均经费补差1400万元、兰州理工大学新能源学院生均经费补助资金150万元、高职学生助学金配套经资金342.9万元、高职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财政贴息、风险补偿金80.58万元、兰州理工大学酒泉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和运行经费200万元、酒泉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专项债券贴息补助经费50万元、酒泉职业技术大学创建补助经费50万元、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3.63万元、2022年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661.94万元、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1756.91万元、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3426万元、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430.38万元、2023年科技研发专项资金300万元、2022年第四第五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3.605万元、2022年第七八九批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5万元、酒泉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28号公寓建设项目2600万元、酒泉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学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4000万元、酒泉市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区室内体育训练馆建设项目3000万元。
4.酒泉卫生学校:项目支出1437.10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594.38万元,占总支出的41.36%;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95.28万元,占总支出的6.63%;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39.27万元,占总支出的2.73%;基本建设支出17.95万元,占总支出的1.25%;资本性支出690.22万元,占总支出的48.03%。涉及5个项目,具体为运行补助资金35万元、中职免学费配套资金477.54万元、学生助学金93.6万元、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提升资金400万元、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资金4.00万元。
5.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2023年项目支出964.21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136.58万元, 占总支出的14.16%;商品服务支出412.9万元,占总支出的42.82%;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70.03万元,占总支出的7.26%;资本性支出344.7万元,占总支出的35.75%。涉及4个项目,具体为学生资助补助资金437.84万元、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314万元、学校运行补助市级资金7.5万元。预算外教育收费收入204.87万元。
6.酒泉农垦技工学校:项目支出392.39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80万元,占总支出的96.8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2.39万元,占总支出的3.16%。涉及4个项目,具体为2023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资金30万元、农垦技校财政补助资金350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9.89万元、就业补助资金2.5万元。
7.酒泉师范学校(实验中学):项目支出424.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92万元,占总支出的15.53%;商品服务支出170.92万元,占总支出的40.26%;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8.40万元,占总支出的9.04%;资本性支出149.35万元,占总支出的35.17%。涉及8个项目,具体为:2023年普通高中助学金、免学费资金21.62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免学费、助学金市级配套经费1.38万元、中职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免学费补助经费154.98万元、学校运行补助经费15万元、2022年度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3.23万元、高中教师课后延时服务费39.375万元、2022年标准化学校建设专项资金35万元、
教育收费项目支出154万元。
8.酒泉中学:项目支出资金1783.14万元,其中工资和福利支出430万元,占总支出的24.11%;商品服务支出200万元,占总支出的11.22%;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5.52万元,占总支出的1.99%;资本性支出1117.62万元,占总支出的62.68%,涉及6个项目,具体为:教育质量提升补助资金600万元、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400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38.07万元、高中民族班项目12.6万元、酒泉中学解放路校区操场改造项目资金212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1.97万元、2023年学校标准化建设奖补资金资金18.5万元、酒泉市级教育资源优化提升项目(酒中学生公寓楼改造)500万元。
9.玉门油田第一中学:项目支出432.3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2万元,占总支出的8.31%;商品服务支出30.06万元,占总支出的6.95%;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8.86万元,占总支出的4.36%;资本性支出347.47万元,占总支出的80.38%。 涉及8个项目,具体为2023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335万元、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资金21.63万元、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生免学杂费、助学金市级配套资金1.15万元、教师课后延时服务费34.695万元、油田一中学校运行补助资金5万元、高中生均公用经费补差5万元、市级中职学校学生免学费配套资金5.4万元、市级中职学校学生助学金配套资金0.04万元。
10.酒泉育才学校:项目支出496.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11万元,占总支出的5.45%;商品服务支出294.89万元,占总支出的59.34%;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81.89万元,占总支出的16.48%;资本性支出93.07万元,占总支出的18.73%。涉及8个项目,具体为:寄宿制学校运行经费30万元、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工作人员补助资金20万元、市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车安全工程补助资金67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80.14万元、中央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30万元、公益岗位社会保险补贴资金4.12万元、市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保、三防经费6.72万元、课后延时服务经费21.9万元。
11.玉门油田第二中学:项目支出101.2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22万元,占总支出的14.04%;商品服务支出71.88万元,占总支出的70.97%;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03万元,占总支出的2.99%;资本性支出12.16万元,占总支出的12%。涉及4个项目,具体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73万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6.31万元、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课后服务经费14.2097万元、市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保、三防经费10万元。
12.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项目支出6700.78万元,其中工商品服务支出138.89万元,占总支出的2.07%;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15万元,占总支出的0.02%;基本建设支出312.13万元,占总支出的4.66%;资本性支出6248.61万元,占总支出的93.25%。涉及7个项目,具体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165.15万元、学校运行补助经费25万元、小学安保三防经费10.08万元、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双减”课后延时服务经费27.19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1672万元、酒泉师范附属小学(分校)项目资金4727.56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73.80万元。
13.玉门油田小学:项目支出388.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17万元,占总支出的8.54%;商品和服务支出180.76万元,占总支出的46.55%;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3.04万元,占总支出的0.78%;其他资本性支出171.39万元,占总支出的44.13%。涉及6个项目,具体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专项资金208万元、非寄宿生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1.975万元、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万元、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和教育领域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补贴经费33.1585万元、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安保三防经费15万元。
14.酒泉市实验幼儿园:项目支出273.63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0.76万元,占总支出的95.30%;其他资本性支出12.87万元,占总支出的4.70%。涉及2个项目,具体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200万元、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73.63万元。
15.酒泉市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项目支出115.6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59万元,占总支出的58.42%;其他资本性支出48.10万元,占总支出的41.58%。涉及2个项目,具体为: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15万元、学生资助补助经费0.6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3年,市直教育部门“三公”经费支出75.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1.62万元,公务接待费15.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53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1.酒泉市教育局:“三公”经费支出1.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2.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3.酒泉职业技术学院:“三公”经费支出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49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4.酒泉卫生学校:“三公”经费支出5.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5.65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5.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三公”经费支出0.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6.酒泉农垦技工学校:“三公”经费支出2.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2.92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7.酒泉师范学校(实验中学):“三公”经费支出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6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8.酒泉中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9.玉门油田第一中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10.酒泉育才学校:“三公”经费支出4.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6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11.玉门油田第二中学:“三公”经费支出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12.酒泉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13.玉门油田小学:“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车用车购置费0万元)。
14.酒泉市实验幼儿园:“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15.酒泉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幼儿园:“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按照2023年度市直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总分100分,实际得分97分,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决策指标分析
该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1.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市直教育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100%,按照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5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5分),“在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100%,“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三公经费”>0,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市直教育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变动率为-6.57%,照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5分。
(二)过程指标分析
1.预算完成率(5分),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100%计满分,每低于5%扣1分,扣完为止。市直教育部门预算完成率为99.84%。按照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5分。
2.预算控制率(5分),预算控制率=(本年追加预算/年初预算)×100%。预算控制率=0,计5分;0-10%(含),计4分;10-20%(含),计3分;20-30%(含),计2分;大于30%不得分。市直教育部门预算控制率为19%。按照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3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3分),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公用经费支出是指部门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2023年实际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总额5407.87万元,预算安排5407.87万元,公用经费控制率100%。按照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3分。
4.“三公经费”控制率(3分),“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100%以下(含)计满分,每超出1%扣0.5分,扣完为止。市直教育部门“三公经费”控制率50%,按照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3分。
5.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0%计满分,每超过(降低)5%扣1分。扣完为止。市直教育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小于100%。按照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1分。
6.管理制度健全性(6分),市直教育部门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并得到有效执行。按照评分标准,该项实际得分6分。
7.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市直教育部门财务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都经过评估论证,支出都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的问题。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分4分。
8.预决算信息公开性(2分),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要求,清晰、完整的在规定时间公开预决算信息。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分2分。
(三)产出及效益分析
该指标分值60分,评价得分60分。
1.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15分)。根据年初工作要点及省市重点工作安排,全部完成了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100%。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分15分。
2.政策落实(5分)。贯彻落实《酒泉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精神,如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等。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分5分。
3.经济效益、社会效益(20分)。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可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市直教育部门2023年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达到了较高水平。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分20分。
4.管理效率(20分)。已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等,在日常管理中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推动管理效能的提升。按照评分标准,实际得分20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个别项目指标下达较迟,造成个别项目实施进展缓慢。部分绩效目标制定笼统,不利于打分测算。项目执行完毕后,个别项目没有对绩效实施情况做系统的梳理总结。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1.加强政府会计制度和新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账务处理
持续加强新《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学习培训,规范学校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学校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尽可能地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
2.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六、有关建议
无。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酒泉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