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通〔2013〕158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2013年度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市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8月23日
2013年度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进一步动员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参与两型社会建设,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宣传“两型”理念,推介“两型”经验,提高广大师生“两型”意识,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两型”校园文化,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率先基本建成两型城市”的目标要求,紧扣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主题,深入开展两型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科学建设校园软、硬件设施,全面加强两型教育,引导形成良好行为,着力构建和谐校园,为促进长沙两型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创建内容
创建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制、两型教育、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以及特色工作等五大板块,具体指标见《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附件1)及《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认定细则(试行)》(附件2)。
三、申创范围、项目、目标和办法
1、申创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2、申创项目: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长沙市两型社会教育优秀校本教材、长沙市两型研究优秀征文。
3、申创目标:市本级、各区县(市)分别选择1所以上学校作为创建活动重点示范单位,重点培育,树立典型。
4、申创办法: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创建采取区县(市)教育局组织申报,市直学校(院校)直接申报,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确认的办法进行。两型社会教育优秀校本教材、两型研究优秀征文参评办法另行发文。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准备阶段(6-7月)
1、研究制定《2013年度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方案》;
2、召开全系统创建动员部署会议。
(二)推荐申报阶段(8月-9月)
1、各申创单位依照本方案规定的申创办法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请于9月6日前交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507室。
2、市教育局组织对申创单位进行初审,汇总确定申创单位名单后,于9月中旬报市两型办备案。
(三)指导创建阶段(9月-10月)
1、各申创单位依照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建设标准及认定细则指标体系,深入开展创建工作;
2、市教育局联合市两型办、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团市委、市园林局、市能源局对各申创学校进行指导督查。
(四)评审认定阶段(10月-11月)
1、各申创学校对照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建设标准及认定细则进行自查自评;
2、市教育局组织评选长沙市两型社会教育优秀校本教材、长沙市两型研究优秀征文。
3、根据平时督查和各申创学校自查自评情况,市教育局对各申创学校进行初步筛选,提出推荐入围学校;
4、市教育局联合市两型办、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团市委、市园林局、市能源局组成评审验收组对入围学校进行评审验收,确定2013年度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名单;并于2014年上半年对2010年首批授牌的两型示范学校进行复评。
5、由市教育局将认定的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呈报市政府予以表彰和授牌。
五、申创条件
申创学校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省和市有关两型社会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2、“两型”特征明显,在所在领域(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3、依照细则标准,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申创单位,创建工作经验和模式具有典型性、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
4、凡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评选“两型学校”、“生态文化示范学校”、“两型创建示范单位”等称号的,原则上从市“两型示范学校”中遴选推荐。
5、凡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一票否决事项的,一律不予评选。
六、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两型示范学校创建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开展素质教育的有力推手,全市教育系统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各区县教育局要建立健全“两型”学校创建工作机构,建立区县本级“两型”学校和“两型”示范学校宣传和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申创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创建“两型”校园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保障创建工作的有效开展和顺利推进。
(二)开拓创新,科学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是一项创新型工作,鼓励各地、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建立创建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和创新 “两型”校园建设的新模式、新方法。各区县(市)以及高新区分别在选择1所以上学校作为创建活动重点示范单位的同时,要培育一批区县(市)级两型示范学校,形成梯级创建工作机制。
(三)加强研究,科研引领。鼓励师生围绕两型社会建设和两型示范学校创建的实际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调研报告或研究论文,各级教育科研部门要组织好评选、推介工作。市教科院、区县(市)教研室要加强相关课题立项的规划和指导,确保“两型”课题研究出成果,出影响,出品牌。各学校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两型”教育校本课程研究和校本教材编印工作,促进“两型”教育和创建工作的常态化、特色化。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有关媒体、校园网站、校园广播、宣传栏、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两型示范学校创建的目的、意义、要求以及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召开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绘画比赛等形式大力宣传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科学知识;及时总结和宣传两型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扩大两型示范学校建设活动的影响力。各单位要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教育局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强化督查,动态管理。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审查学校进行督促检查,提供指导,帮助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两型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创建三年之后要进行复评,复评合格的学校继续保留“两型示范学校”称号,复评不合格的学校将取消称号;两型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纳入系统年度绩效考核,创建情况将作为相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成功创建为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的,市教育局将给予一定奖励。
附件:1.《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2.《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认定细则(试行)》;3. 《2013年度长沙市两型示范学校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