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教通〔2013〕153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有关单位:
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作风正派、廉洁守纪的评委队伍,确保我省特级教师评选工作公平、公正,省教育厅决定组建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安排我市推荐专家参加评委选拔(具体学科为:思想品德、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幼教、校长(园长)行政管理、教研、其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专家库人选推荐范围包括:在职在岗特级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专家;一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教师。
二、推荐条件
1.政治素质高,作风正派,师德高尚,办事公道,廉洁守纪。
2.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管理经验丰富,知识面广,学术造诣深,在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3.具有相应系列高级职务,从事教育教学或教育管理工作满15年以上。
4.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委工作且本人愿意,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名额分配
各区、县(市)教育局每个学科可推荐1名专家,学科特别突出的最多推荐2人;市教育学院、教科院和市省级示范性中学最多可推荐4个学科的专家各1名;市直其他学校(单位)原则上可选择1个学科,推荐不超过1名专家。
四、工作要求
1.专家库委员人选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我省特级教师的评选质量,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坚持标准和条件,精心组织,真正把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过硬、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专家推荐入选专家库。
2.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优先推荐教育教学一线的特级教师,同时充分考虑学科和学段的分布平衡。
3.我市将从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单位推荐的人员中,确定特别突出的58名专家,参加省级评审委员会专家的选拔。我市特级教师初评委员会专家,也将从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单位推荐的专家中遴选。
4.专家库委员人选须逐人填写《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并将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填入《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推荐花名册》(见附件2)。上述纸质表格连同Excel电子件,于2013年9月13日前统一报送教师工作处。
联系人:王庭宇;联系方式:电话及传真:84899722;电子信箱:csjsgzc@126.com。
附件:1、,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推荐表;2、.湖南省特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专家库委员推荐花名册
长沙市教育局
201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