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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2021/12/07 1.1w 阅读 124 点赞

葛广顺,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19690108****,驾驶证档案编号:210200027669,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东山后村东山后屯200号,现住址: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三十里堡街道东山后村东山后屯200号,无业。

经调查,2020年11月02日23时46分许,葛广顺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辽B585W5的小型轿车沿疏港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铁道口路段时,被大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西岗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大连科华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葛广顺血样中乙醇(酒精)含量为176.66mg/100ml。以上事实有葛广顺的讯问笔录、《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大连科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等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葛广顺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其予以行政处罚。

因葛广顺在取保候审期间离开现居住地,无法联系上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现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葛广顺可以向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岗大队(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411-82401990 )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和听证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0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