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大力营造技能人才成长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统筹安排和规范有序开展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根据《无锡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锡人社发〔2014〕73号)规定,现将申报2015年度我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市级竞赛申报条件
举办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主办单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办单位必须是市级有关政府行政部门、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举办或会同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的跨行业的竞赛;市级二类竞赛,由市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业组织等牵头组织的单一行业的竞赛。
2、竞赛所设置的职业(工种)应具有国家职业标准。市级一类竞赛标准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组织实施,市级二类竞赛应不低于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标准。
3、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须具备与所申报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与竞赛水平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及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和经费保障。
二、申报方法
申报市级竞赛计划时,由竞赛主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年度无锡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表》(见附件),请将表格报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市广瑞路2号503室)。
三、计划发布
为统筹开展好全市竞赛活动,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总工会、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平衡调节各竞赛活动,做好全市年度竞赛计划安排。全市计划开展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于每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有关要求
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要认真总结分析历年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做好申报工作。市人社局将加强全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并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对确定为市级一类竞赛的给予适当经费补贴。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送2015年度职业技能竞赛计划。逾期未报的,不再纳入2015年度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安排。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李浩生, 85023590,电子邮箱:821990084@qq.com。
附件:2015年度无锡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表
市人社局 市经信委 市总工会
市教育局 市商务局 市共青团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共
附件:
2015年度无锡市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表
申报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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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竞赛名称 |
主办单位 |
竞赛类别 |
竞赛职业(工种) |
竞赛等级 |
拟定竞赛时间 |
备注 |
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填表日期:
注:本表只填报市级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