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完善企业职工收入分配制度,引导企业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经对全市470余家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进行抽样调查,生成2014年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价位数据,现予以公布。
企业在运用工资指导价位时,应积极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设计企业内部分配方案,合理确定企业各类人员分配水平及工资关系,使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而增长。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应以政府部门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企业人工成本等宏观调控信息为谈判和协商依据,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确定工资分配水平。
二O一四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