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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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业务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2/08/26 1.7w 阅读 68 点赞

市各有关单位:

  对在锡就业创业大学生实施租房补贴政策,是我市大力推进人才引进、扶持创新创业、建设“东方硅谷”的重要战略举措,将对城市转型发展产生全局性的影响。为了有效解决业务操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按照“简化流程、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要求,现就落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业务操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在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后领取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租房”审核环节,申报时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社居委证明、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进一步明确操作口径。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录用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

  3、进一步强化对接服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对接服务,加大政策宣传的工作力度,并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4、进一步缩短发放周期。将大学生租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周期,由原来的按月审核、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审核、次月发放。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