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对在锡就业创业大学生实施租房补贴政策,是我市大力推进人才引进、扶持创新创业、建设“东方硅谷”的重要战略举措,将对城市转型发展产生全局性的影响。为了有效解决业务操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政策效应,按照“简化流程、强化服务、提高效率”的要求,现就落实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业务操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在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后领取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租房”审核环节,申报时只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租赁合同、租金发票、社居委证明、用人单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
2、进一步明确操作口径。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录用的大学生,符合条件的,均可享受大学生租房补贴政策。
3、进一步强化对接服务。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对接服务,加大政策宣传的工作力度,并采取电话预约、上门服务等多种形式,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4、进一步缩短发放周期。将大学生租房补贴资金的审核、发放周期,由原来的按月审核、按季发放,改为按月审核、次月发放。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