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发〔2022〕97号】关于公布九江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15 14:47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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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8-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272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国家语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中小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九江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第十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活动的通知》(九教办发〔2022〕40号)精神,经基层学校自愿申报,各县(市、区)教育局考核推荐,市教育局和市语委评估认定,决定授予八里湖新区兴城学校等12所学校为“九江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九江市第十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
九江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5日
附件:
九江市第十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共12所)
八里湖新区兴城学校 修水县第十小学
八里湖新区第二小学 浔阳区龙山小学
九江经开区港城第一小学 德安县第三中学
永修县白莲小学 彭泽县第四幼儿园
修水县第一小学 都昌县云住学校
瑞昌市第七中学 共青城市东湖小学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8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