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教办发〔2022〕125号】关于印发《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15:5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2-08-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2-00503
- 责任部门: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含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市直各学校抓好贯彻落实,踊跃参与,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中小学创建活动联系人:杨凯冰,电话:8221353,邮箱:ykb1995@163.com;
幼儿园创建活动联系人:刘亚莉,电话:8357686,邮箱:827498291@qq.com。)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2年8月12日
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
活 动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红色基因示范区建设相关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推动《中共江西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红色基因传承的意见》(赣发〔2021〕24号)落细落地,传承和弘扬红色传统,深入挖掘全省红色资源,发挥红色文化育人功能,创建命名一批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红色基因就是要传承”重要指示,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坚持铸魂育人,教育引导青少年在学习与实践中赓续红色血脉,从红色基因中汲取强大力量,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让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二、创建目标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色基因传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大力传承红色基因相关要求,决定用3年时间(2022—2024年)面向全市中小幼学校创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120所(中小学校100所,幼儿园20所),同时择优推荐创建活动优秀示范学校参加省级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工作。2022年我市创建40所中小学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8所幼儿园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园。
三、创建标准
详见附件1。
四、创建程序
为提升创建工作实效,营造创建氛围,扩大创建活动覆盖广度,确保获评学校创建质量,2022年各县区教育局推荐本地中小学校64所和幼儿园16所(名额分配见附件2)参加市级示范学校评选(符合创建标准的市直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均可申报),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按照50%的淘汰率评出40所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和8所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园。
1.学校创建。8月20日—10月20日。各地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围绕红色基因传承主题,科学制定创建方案,广泛发动师生参与,积极开展特色化创建及申报工作。
2.县级初选。10月21日—11月10日。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区域内参与创建活动的学校进行初选,遴选质量高、有特色的学校参与市级评选。
3.市级评选。11月11日—11月30日。市教育局在县级教育部门的推荐基础上,对照创建标准在评分栏中赋分和评选,评选出40所市级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和8所市级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园,同时颁发奖牌,并推荐优秀示范校参加省级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作为推进教育振兴和学校内涵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工作保障。
2.广泛宣传发动。要科学部署创建工作,及时将创建工作文件转发至学校,并做好文件精神解读和宣传发动工作,鼓励学校主动挖掘本地本校红色文化资源,大力传承红色基因,踊跃参加创建活动。
3.严格创建标准。要落实好主体责任,严格参照《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标准评分表》,抓细抓实创建工作重要环节,充分挖掘亮点,塑造特色,推动创建工作高质量开展。
4.坚持示范带动。要及时做好总结工作,注重提炼典型经验,对创建推进有力、创建效果显著的县(校)积极予以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全面形成良好创建氛围和积极推进效应。
六、组织申报
为做好我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小学校将创建评分表(见附件1-1,加盖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公章的PDF文档)、学校做法word版文档(字数控制在2000字,内含能体现红色基因传承的4-6张校园文化照片),有条件的学校可制做专题片(时长控制在6分钟内),于2022年11月12日前打包分别发送至市创建活动各组邮箱,逾期不予评选。
附件:1. 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标准评分表
2. 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1
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
标准及评分表
|
创建内容 |
创建细则 |
分值 |
评分 |
|
构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管理体制,明确组织机构 |
1.成立以党组织负责人、校长等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学校为创建活动提供资金支持和物质、技术保障; 2.建立健全学校“学、看、读、唱、讲、做”等方面的红色基因传承日常管理制度,学校党委或党支部会、校长办公会等管理机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
10分 |
|
|
制定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发展目标、保障措施、激励机制 |
1.制定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发展目标、保障措施、激励机制; 2.定期开展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引导学校不断改进与完善红色基因传承工作。 |
10分 |
|
|
学期计划体现创建红色基因传承示范相关内容 |
1.学校发展规划要将《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行动方案》精神和要求有机纳入; 2.教育教学年度计划有落实《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的可行性措施; 3.校园建设年度计划有落实《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方案》要求的可行性措施。 |
15分 |
|
|
开展红色文化教育渗透式教学 |
1.常态化开设红色文化教育课,做到有教材、有教案; 2.在各学科教育教学中渗透红色文化教育,有学科渗透教育的教案及有关的资料成果; 3.鼓励形成红色基因传承主题校本教材; 4.红色基因传承学校创建活动师生覆盖率达到95%以上。 |
20分 |
|
|
利用校内外线上线下宣传平台传播红色文化知识 |
1.充分利用校园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和校报校刊、广播等线下媒介进行红色理论、红色故事、红色传承等主题宣传及典型案例传播; 2.学校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等场所有“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等相关内容的明显标识; 3.通过家长学校、主题宣讲、文艺汇演、“红色研学”实践活动等途径向学生、家长、社区传播红色文化。 |
15分 |
|
|
组织师生参与红色实践活动 |
1.利用校内校外相关资源和主题日、班(团)队会等契机,精心开展如“红色历史我来说”“红色人物我介绍”“红色文化我来谈”等红色基因传承专题教育活动; 2.因地制宜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深入乡村或社区,开展红色文化宣传、红色经典节目展演、敬老助残等服务活动。 |
10分 |
|
|
合理进行红色文化布置,营造良好红色基因传承氛围 |
1.结合本校主题校园文化建设,在开放公共场所进行以“红色”为主题的文化布置,因地制宜创设红色景观; 2.充分利用班级宣传栏、黑板报、文化墙等媒介加强红色文化建设,鼓励创作红色班歌和口号,创建“红色班级”。 |
10分 |
|
|
凝练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成果 |
在创建后期进行整体性总结,形成论文、典型案例、先进人物事迹、校本课程、地方课程、可供复制推广的经验等创建成果。 |
10分 |
|
附件2
九江市中小幼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学校创建
推荐名额分配表
|
县(市、区) |
推荐名额 | |
|
中小学 |
幼儿园 | |
|
浔阳区 |
2 |
1 |
|
濂溪区 |
2 |
1 |
|
经开区 |
2 |
1 |
|
柴桑区 |
4 |
1 |
|
八里湖新区 |
2 |
1 |
|
修水县 |
8 |
1 |
|
武宁县 |
4 |
1 |
|
瑞昌市 |
6 |
1 |
|
德安县 |
4 |
1 |
|
永修县 |
4 |
1 |
|
都昌县 |
8 |
1 |
|
湖口县 |
4 |
1 |
|
彭泽县 |
4 |
1 |
|
庐山市 |
4 |
1 |
|
共青城市 |
4 |
1 |
|
庐山西海 |
2 |
1 |
|
合 计 |
64 |
16 |
九江市教育局办公室2022年8月12日印发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