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政策公示公告

@家长、同学们,本地真实案例警示,大家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2024/03/05 5.1k 阅读 532 点赞

转眼间

广大中小学生迎来新学期

开学季

孩子的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请家长们一定要

切实尽到监护人的责任

加强对孩子的监管

不要让悲剧重演!

事故警示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

  学生骑电动车横过道路时

与小轿车相撞


2023年12月16日晚,黄某驾驶赣C5C7**小型汽车沿高安市锦惠路由北向南行驶,20时11分,其行驶至锦惠中路人民医院门口路段时,与卢某馨(13岁)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卢某馨及乘车人员郭某曦(13岁)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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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馨受伤


在视频中我们看到 一位学生载着另一位学生 骑电动车横过道路时 避让不及 与一辆小轿车相撞 导致电动车骑乘人员受伤 幸好小轿车的行驶速度不快 未造成大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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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泪和惨痛的代价

应让我们反思和引以为鉴


学生交通安全不容忽视 开学了,宜春公安交警再次提醒 广大家长及学生电动车不能“乱”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作为家长,为了孩子的安全,请勿让未满16周岁的孩子上道路骑电动车。



编辑:培   玉

校稿:钟   玲

审核:张   正

来源:高安大队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