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政策公示公告

致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2024/02/26 1.4k 阅读 459 点赞

2024年寒假接近尾声

新学期即将来临


交通安全可不能放松

在此

宜春公安交警

向全市中小学生和家长发出一封信

请查收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新春伊始,转眼间寒假即将结束,充满希望的新学期即将开始,祝愿所有的同学们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开学季。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孩子们的交通安全关乎着千家万户的幸福。家长言传身教引导孩子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宜春公安交警衷心地希望各位同学、家长们积极配合,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做到以下几点:





要注意行走安全






      1.走路要走人行道,在没有人行道的路上要靠道路右侧行走;    


      2.在道路上行走时,要遵守秩序,不并排行走,横列不要超过两个人; 


      3.在道路上行走时,要注意观察路况,远离大客车、大货车,注意避开车辆盲区和大车的转弯盲区;   


      4.横过道路时要走斑马线,在没有斑马线的道路横过道路时要谨记:一看、二慢、三通过;  


      5.路上不做危险动作,不要在道路两侧嬉戏玩耍,不要突然横过道路,不要在路上低头看手机,更不要追车、扒车、抛物击车;   


      6.雨天出行要穿防滑保暖的鞋子,不要在光滑的地面玩耍,要远离行驶的车辆,避免因车辆滑移出行驶路线等因素造成危险。




要注意乘车安全



     1.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依次排队等候,待车辆停稳后,遵循“先下后上”的原则,依次有序上下车;   


     2.乘坐私家车时,12岁以下的儿童要坐在后排,不满6岁的小朋友要在后排乘坐儿童安全座椅;


     3.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避免会车时被车辆或被路边的树枝、广告牌等擦伤、撞伤;


     4.下车时,要等车辆停稳后,先观察车辆后方有没有来车,确认安全后,再从右侧下车;   


     5.不要乘坐无牌、超员或非法营运的车辆,也不要乘坐由无证人员、饮酒人员驾驶的机动车,更不要乘坐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和农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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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骑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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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2.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车道要靠右边行驶。不要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曲折竞驶或脱把骑车;   


    3.骑自行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应保持足够的横向安全距离,不得妨碍被超车辆的正常行驶;  


    4.同学们要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监督,不乘坐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不乘坐无牌无证摩托车、货运车、农用车、拖拉机;乘坐电动车、二轮摩托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发现驾驶人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积极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并向学校报告;    


    5.同学们在乘车时要在指定地点候车,自觉遵守乘车规定,有顺序上下车,系好安全带,严禁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扔物品,不要在车内随意走动、打闹,更不得攀爬行进中的车辆。下车后,不要从车前突然走出或猛然跑过马路,观察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再过马路。 




宜春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2月24日





编辑:培   玉

校稿:钟   玲

审核:张   正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