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自8月1日起调整,各缴存单位应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核定调整一次。在一个缴存年度内,原则上缴存基数只能调整一次。
本次调整明确,2026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单位部分和职工部分缴存比例应当一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职工个人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工资口径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组成相关标准。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高于31436元,不得低于2430元。
在办理程序上,本次调整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缴存单位可使用浙江省法人数字证书,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报,具体操作可查阅市住房公积金官网发布的年度调整工作操作说明。暂不具备线上申报条件的缴存单位,可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积金窗口线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