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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国谈药“双通道”管理 及单独支付的通知》的通知

2022/04/28 2.0w 阅读 361 点赞

各市(县)医疗保障局、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各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现将《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通知》(苏医保函〔2022〕11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将曲妥珠单抗注射剂、贝伐珠单抗注射剂、阿达木单抗注射剂、雷替曲塞注射剂、厄洛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地拉罗司口服常释剂型等6个药品,调出单独支付药品管理范围。曲妥珠单抗注射剂、贝伐珠单抗注射剂、阿达木单抗注射剂、厄洛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地拉罗司口服常释剂型作为我市特定药品管理。雷替曲塞注射剂作为我市专项药品管理,同时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主治疗目录。

  二、将艾曲泊帕乙醇胺片调入我市特定药品管理范围,纳入“血小板减少”病种用药范围。

  三、将盐酸埃克替尼片调入单独支付药品管理范围。

  四、调整药品的范围包括同通用名、同医保目录剂型的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

  五、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做好药品目录数据库动态更新、医保责任医师动态调整等经办服务管理工作。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附件:《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通知》(苏医保函〔2022〕114号)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的通知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国谈药“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名录动态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对部分国谈药管理方式做如下调整。

  一、将曲妥珠单抗注射剂、贝伐珠单抗注射剂、阿达木单抗注射剂、雷替曲塞注射剂、厄洛替尼口服常释剂型、地拉罗司口服常释剂型等6个药品,调出单独支付名录,继续保留双通道管理。

  二、将国家医保谈判药目录中的艾曲泊帕乙醇胺片调入“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名录。

  三、将国家医保谈判药目录中的盐酸埃克替尼片由“双通道”管理调入“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名录。

  四、调整药品的范围包括同通用名、同医保目录剂型的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

  五、省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做好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中相关信息的更新,各地要按照国谈药落地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政策和经办服务管理的衔接。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