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明确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医疗保障局:
现将《关于明确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的通知》(苏医保办函﹝2021﹞7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按各地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明确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的通知》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各市(县)医疗保障局:
现将《关于明确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的通知》(苏医保办函﹝2021﹞78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基数按各地规定执行。
附件:《关于明确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有关口径的通知》
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