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公告
张志豪:
本委受理申请人张志豪与被申请人福州鸿福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争议一案(南劳人仲案[2026]88号),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仲裁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受理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上述仲裁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6年10月2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委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本委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四区;联系电话:0599-8831049。
(委章)福建省南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