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近日,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张掖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为全市新就业形态企业规范用工管理提供参考和指导。
《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人社部、甘肃省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张掖实际制定,共八章三十二条,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依托互联网平台从事网约车、网约配送、外卖送餐、网约同城货运等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相关企业。
一是明确区分用工方式。按照用工事实和管理程度,将用工关系划分为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进行劳动过程管理、劳动者依托平台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三种类型,分别适用劳动合同、书面用工协议和民事法律调整。同时明确劳务派遣、外包等合作用工方式下平台企业与合作企业的责任边界,禁止设置歧视性招用条件、收取押金、限制多平台就业、将注册个体工商户作为招用条件等行为。
二是规范劳动报酬与休息休假。明确平台企业对工资支付负总责,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计价规则、收入分配规则;采取计件工资制的,通过“算法取中”等方式合理确定小时劳动定额,保证同岗位90%的劳动者在约定时间内能够完成,折算后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张掖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一个月,法定节假日工作应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明确连续工作超过四小时的,企业应设置强制休息规则,二十分钟内不再派单,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
三是强化社会保障与集体协商。明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企业职工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引导不完全劳动关系劳动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非全日制用工应参加工伤保险。按照国家和省上部署开展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鼓励企业提供商业补充保险。多措并举推进劳动者加入工会,实行“平台入会+驻地入会”双重入会;平台企业制定修订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时,应充分听取工会或劳动者代表意见,就计件单价、抽成比例、工作时间、职业伤害保障等内容开展集体协商。
四是健全权益维护机制。建立多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平台企业应健全内部申诉协调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及时受理工资报酬投诉举报,对工时超长、规则制度未履行民主程序的企业开展约谈警示,对投诉举报较多的企业主动上门开展“用工体检”。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纳入调解范围,仲裁机构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应收尽收,依法妥善处理工资报酬、职业伤害保障等争议案件。
下一步,张掖市人社局将加大《指引》宣传力度,深入平台企业、物流园区、骑手站点开展政策解读和“送法入企”活动,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推动《指引》各项条款落地见效,持续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周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