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成本负担,推动惠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长沙市民政局积极协调市发改委、燃气经营企业等相关部门,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水电气价格优惠政策落实落细,让政策红利真正惠及每一家养老机构。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销售电价分类使用范围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773号)文件精神,长沙市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电价优惠政策。
如何申请?需要什么材料?去哪里办理?本期为您详细解读↓
可享受优惠的情况:对于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由国家、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的社会福利场所的生活用电,应按照“执行居民生活类用电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类型,执行居民合表-非居民电价。
注意:必须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认定的社会福利机构,仅限生活用电可以享受电价优惠政策,执行居民合表非居民电价。经营性、生产性用电不在优惠政策范围内,不执行居民合表非居民电价。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① 提交一份产权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② 身份证明,用电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如果委托办理需提供用电人授权的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③ 提交用户为社会福利机构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以及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备案回执(必备)。
申请流程:
(一)线上渠道:用户通过“网上国网App”—“新装”/“改类”申请,根据App的申请提示完成申报。
(二)线下渠道用户可前往用电地址所辖供电公司营业厅,现场申请办理业务。供电公司业务受理后与用户约定时间现场核准用电类型后实施相应电价。申请办理地点如下:
| 各区域营业厅 | 地址 |
| 贺龙供电营业厅 | 天心区劳动西路341号 |
| 城北供电营业厅 | 芙蓉区远大一路448号 |
| 城东供电营业厅 | 雨花区长沙大道20号 |
| 城西供电营业厅 | 岳麓区桐梓坡路65号 |
| 星沙供电营业厅 | 星沙街道望仙路与东一路交界处西北角 |
| 望城供电营业厅 | 望城区郭亮中路211号 |
| 浏阳供电营业厅 | 浏阳市集里街道花炮大道18号 |
| 宁乡供电营业厅 | 宁乡市白马桥乡凤形社区宁黄路1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