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11日至9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雅安市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35-2360572;邮寄地址:雅安市雨城区友谊路26号。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十三、汉源县白岩河清淤疏浚项目超过批复的疏浚期限,在禁渔期违规疏浚,违规侵占林地。 |
整改实施主体 | 汉源县党委和政府 |
整改目标 | 加强河道管理,规范河道疏浚项目施工及疏浚物堆场用地,对占用林地进行生态修复。 |
整改时限 | 2026年9月 |
整改措施 | 1.2025年10月底前,完成对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查处。 2.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对禁渔期违规疏浚的违法行为查处。 3.2026年3月底前,完成对疏浚砂石的清理并恢复林地的植被。 4.2026年6月底前,按要求办理水生生物专题报告评价手续,按照专题报告时间节点落实生态补偿措施。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25年8月,汉源县林业局完成对汉源县谨锐机械租赁部和汉源县汉承机械租赁部侵占林地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恢复植被,并分别处罚7.1584万元和9.8404万元。 2.2025年12月,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完成对汉源县谨锐机械租赁部和汉源县汉承机械租赁部禁渔期违规疏浚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分别处罚金980元和980元。 3.2025年12月,已完成对疏浚砂石的清理并恢复林地植被。需进一步加强栽植林木管护,确保成活率。 4.2026年1月,取得水生生物影响评价与补救措施专题报告批复。并已落实补偿资金22万元,按照专题报告要求的时间节点落实补偿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