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进一步规范兵团促消费补贴活动的通知

2026/09/14 1.1k 阅读 453 点赞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兵团各类促消费补贴活动,堵塞监管漏洞,有效防范虚构交易、套取骗取补贴、虚开发票、违规叠加补贴等各类风险,保障补贴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切实发挥惠民促消费实效,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补贴政策规定

严格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要求,各师市出台的各类消费补贴政策,不得与国家层面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叠加享受。参与兵团消费补贴活动的经营主体及消费者,须严格遵守政策唯一性享受规则,同一笔交易、同一销售订单、同一台(件)补贴商品,已申领享受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等财政补贴的,不得重复申领享受其他财政补贴。各师市商务局在补贴审核兑付环节,必须严格核验补贴申请,精准甄别重复申领、重复享受补贴行为,对重复申领的一律不予兑付,已兑付的全额追回补贴资金。

二、规范商品交易全流程监管

督促辖区汽车、家电、数码产品等参与补贴活动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交易真实、业务合规,坚决杜绝空转交易、虚假走账、异地虚销等违规行为。

(一)严格合同管理。商品如有相关规定应签订销售合同的,必须签订真实、有效、唯一的销售合同。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订单)标的、商品规格、交易数量、交易金额、交易双方信息、交货履约等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禁阴阳合同、虚假合同、重复套用合同等行为,合同留存归档备查。

(二)严格资金流转管理。资金流转必须真实闭环、全链条建立收支台账,企业采购、销售的资金流向、交易金额、收付款时间需与采购合同、销售合同(订单)对应匹配,严禁资金回流、拆分走账、虚假流水等违规行为,确保资金链路真实、合规。

(三)严格发票开具管理。企业须严格按照税务法律法规据实开具发票,发票信息与交易合同、资金流水、商品实物信息完全一致,严禁虚开、空开、套开发票,确保每笔交易发票唯一、真实有效。

三、全面筑牢补贴活动风险防控底线

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虚构交易、套取骗取补贴、虚开发票、违规套利等各类风险隐患,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实现风险闭环管控。

(一)严防套取骗取补贴风险。严禁企业、个人通过伪造购销合同、虚假发票、伪造交易凭证、篡改消费者信息、重复销售、拆分交易、抱团套利、串通骗补等各类手段套取、骗取补贴资金。所有补贴交易必须具备真实、完整的交易行为,严防空转、虚假交易风险。

(二)严防虚开发票涉税风险。严禁为获取补贴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严禁无真实交易开票、超额开票、变更品名开票等违规行为。企业要建立健全发票进销项台账,做到每笔补贴交易进销项匹配、票货一致、账实相符。

(三)严防审核监管漏洞风险。各师市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健全补贴审核、抽查、复核机制,重点核查交易真实性、资料完整性、政策适配性,杜绝审核宽松、流于形式等问题。

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与追责问责机制

(一)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参与消费补贴活动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流程参与销售过程中的客户引进、价格磋商、合同签订、交易交付、开具发票等环节,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自觉接受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检查,及时整改各类风险隐患。

(二)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各师市要立即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自查,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闭环销号。会同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常态化开展专项抽查、联合检查,持续规范消费补贴活动,切实守护财政资金安全,确保各项消费补贴政策精准落地、规范实施。

(三)严肃违规追责问责。对核查发现存在违规叠加享受补贴、虚构交易、虚开发票、资料造假等套取骗取补贴行为的企业及个人,立即停止补贴兑付,全额追回违规获取的补贴资金。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监管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失职渎职造成资金损失的,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第九师白杨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