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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服务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公告

2026/09/20 1.7w 阅读 517 点赞

  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9日,我局通过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服务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位公众提出的7条反馈意见,现将有关意见采纳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意见建议主要内容

采纳情况及理由

1

  进一步明确C类人才配偶安置的相关服务,例如:对一方是高层次人才,且配偶也满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免笔试直接面试或面谈,或者给予适当权重加分,或参考随军家属安置政策;如安置政策无法落地,建议删除“C类人才随迁配偶由用人单位负责安置”的相关内容。

  部分采纳。

  1.对于公众提出的进一步明确C类人才配偶安置的相关服务问题,对原C类安置条款表述进行优化完善,将“C类人才随迁配偶由用人单位负责安置”拟修改为“C类人才随迁配偶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提供就业机会或岗位推荐,不做硬性安置要求。”

  2.“一方是高层次人才,且配偶也满足高层次人才条件的,可免笔试直接面试或面谈,或者给予适当权重加分”的建议不采纳。理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须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第十五条,“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鼓励具备条件的单位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笔试。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岗位、工勤技能一级岗位、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或者列入省、地级以上市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可以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等方式进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明确,“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员的专项招聘、加分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不得随意扩大国家规定的倾斜政策范围”。

  3.“参考随军家属安置政策”的建议不予采纳。理由: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安置与随军家属安置适用场景、政策体系各不相同,不宜直接参照套用。

  4.删除“C类人才随迁配偶由用人单位负责安置”的建议不予采纳,拟修改为“C类人才随迁配偶就业,鼓励用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提供就业机会或岗位推荐,不做硬性安置要求”。理由:本条款为引导性服务举措,并非刚性安置承诺,不强制用人单位兜底安排就业。对具备安置条件的用人单位,本条款可作为政策支撑依据,为开展配偶就业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对不具备岗位条件的单位不作硬性要求,充分贴合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实际。

2

  科研服务建议联动市图书馆,赋予高层次人才专属账号密码,方便企事业科研单位获取中英文数据库(中国知网、爱思唯尔、万方等)检索与下载权限。

  不予采纳。理由:向市图书馆确认,因资金投入等因素,我市图书馆目前无此项服务。

3

  其他10项公共服务,不知道如何享受。

  《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服务保障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11项公共服务条款均已明确具体负责的职能部门,具体享受方式可咨询相应的职能部门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4

  公共保障服务建议增加轨道交通出行专属优待卡。

  不予采纳。理由:目前粤东城际铁路、揭惠铁路尚未通车,暂不具备纳入《揭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和服务保障实施办法》的落地条件,后续将结合轨道交通建成投运情况,研究优化人才出行配套服务。

5

  恳请明确C类人才认定条件中“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具体所指。

  采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将作为申报通知文件附件一并印发。

6

  建议增设新老政策衔接过渡条款,对已认定人才实行“老人老办法”。对证书期满前已满足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的已认定人才,明确其可按原政策申领相关补贴,不因证书到期或目录调整而丧失资格。例如:连续60个月在揭缴纳社保且首次购房的,证书到期后仍可申领购房补贴,确保已认定人才不因政策调整而丧失既有的申领资格和权益,让人才对自身待遇有稳定预期,增强政策公信力。

对于新旧政策衔接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待研究确定后,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7

2025年8月引进到揭阳,符合B类人才类别,建议保留申请安居保障租房、人才公寓和购房补贴;2025年引进时政策未到期,是否还能满足5年后可以申请购房补贴的条件?

对于新旧政策衔接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待研究确定后,另行发文予以明确。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