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我市2026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秀屿社福医院等11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布。
附件:莆田市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精神,按照我市2026年度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现将秀屿社福医院等11家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医药机构予以公布。
附件:莆田市中止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莆田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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