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国家林草局国家消防救援局关于做好2026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弘扬厚养薄葬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氛围,现就中心城区清明节期间祭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倡导文明祭祀,践行绿色理念。树立爱老孝亲、生前尽孝的理念,推行文明、低碳祭扫。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纸钱等物品进入公墓区,提倡以鲜花替代塑料花等祭祀用品。严禁在公墓、林区、小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禁止各类封建迷信活动。鼓励采取植树、种草、献花以及诗赋、祭文、踏青、家庭追思会等生态低碳环保方式寄托哀思。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禁燃禁放、推动殡葬改革,严禁公车扫墓,并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
二是合理安排时间,错峰绿色出行。市公交公司将根据客流情况,增加5路、8路公交车班次,及时输送、疏散祭扫高峰人流。请广大市民尽量选择乘坐公交车出行,减少驾驶私家车,避免交通拥堵。为确保安全,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纸钱等易燃易爆物品上车。4月4日至4月6日为祭扫高峰日,有关部门将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祭扫人流车流信息,方便市民合理安排。请广大市民、驻宜部队、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尽量避开高峰时段,缩短祭扫逗留时间,选择错峰祭扫。
三是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道路畅通。清明期间,学府路、仙月路等祭扫主干道人车流量大,4月4日至4月6日,所有祭扫车辆须服从交警统一指挥,不得进入仙月路(铁路道口至320国道连接处),并按指定地点停放;大型货车、客车(公交车除外)不得进入学府路(沙背桥至320国道路口)。
四是严防火险隐患,确保祭扫安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防火工作,严格落实防控责任,加强火险预警和巡查密度。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纸钱进入公墓园区、烈士公园,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对带入公墓园区、烈士公园周边的烟花爆竹和纸钱等,将由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收集处理。
五是规范祭扫秩序,强化服务保障。仙月路全路段、学府路(沙背桥至320国道连接处)及千秋墓园大门口严禁摆摊设点,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纸钱等物品。纪委监委机关、宣传、网信、民政、卫健、公安、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林业、市场监管、住建、团委、教体、退役军人事务、宜春学院、凤凰街道及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经开区管委会等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加强执勤和疏导,及时制止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阻碍执行公务、聚众闹事、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政府各职能部门将主动热忱服务,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共同维护祭扫活动文明和谐有序。
特此通告。
宜春市民政局
宜春市林业局
宜春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