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燃审示〔2026〕01号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对随县政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延续:管道天然气、CNG汽车加气站)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23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企业申报情况有不同意见需要反映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反映的情况报送至随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审批科,逾期不予受理。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需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0722-3327540
地址:随州市沿河大道116号;邮编:441300
附件:随州市燃气经营许可审查意见表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