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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2026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6/09/27 1.0w 阅读 151 点赞

潮州市2026年下半年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精神和工作部署,结合潮州市实际,现将我市2026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潮州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潮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潮州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潮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和国外学历学位。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申请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本条款过渡期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6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9:00至10月19日17:00。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未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过账号的申请人,可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潮州市教育局负责认定。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3.材料确认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务必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的“申报提醒”。申请人上传材料后,注意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认定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需上传户口本的户主页及本人页;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上传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需上传身份证,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港澳台人员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驻潮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

(2)学历证明。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按本公告“体检”部分要求办理,无需另行向认定机构提交。

(5)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再由市汇总后统一寄到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好后直接交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与教师资格证书使用照片,统一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026年下半年起,纸质照片在体检时一并提交(见本公告“体检”部分),无需再到认定机构提交。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三)体检

2026年下半年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实行“报名后随到随检、体检材料一次交齐”,不再集中组织体检。

1.体检地点:潮州市中医医院(地址:潮州市湘桥区环城西路84号,体检中心位于住院①号楼2楼),联系电话:0768-2999320(刘医生)。

2.体检时间:网上报名成功后(确认状态为待认定审批)至10月20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0:00,空腹)自行到医院体检,请合理安排时间。

3.体检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粘贴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另外准备1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学段、学科)。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体检表粘贴照片、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4.体检流程:申请人到院后按医院指引完成体检,体检结束后将《体格检查表》及1张照片一并上交医院体检中心指定收表处,由医院统一汇总报送市教育局,无需再到市教育局上交。体检表由医院统一保存并作为认定材料。

5.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体检须知)。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通过邮寄或自取两种方式领取,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1.邮寄方式。需要邮寄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时选择邮寄并准确填写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证书制作完成后,将通过邮政EMS寄出,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到付)。

2.自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取。领取地点:潮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潮州市枫春路416号凤新大厦北侧9楼综合办事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领取名单和时间另行通知。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请人亲笔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体检,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各项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表、证书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请申请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领证。因错过申报时间、体检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七)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当地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八)认定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潮州市教育局(负责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地址:潮州市潮州大道中段,咨询电话:0768-2805016。

附件:

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x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x

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x

4.体检须知.docx



潮州市教育局

2026年9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