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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潍坊市财政局解读《潍坊市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2026/09/29 1.8w 阅读 211 点赞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规范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强化财政资金保障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4〕27 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社〔2026〕17 号)等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结合我市扶残助残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绩效导向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夯实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制度保障基础。 

二、主要目标 

健全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厘清财政、残联部门权责边界,规范预算编制、资金分配、执行拨付、绩效管控、监督问责全流程。推动财政资金精准对接残疾人康复、托养照护、就业创业、助学保障等重点领域,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增进残疾人民生福祉。 

三、起草过程 

(一)文件起草阶段:市财政局自2026年7月1日起,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上级政策梳理、资料收集,吸纳、借鉴周边地市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同相关业务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研讨,最终形成初稿。 

(二)征求意见阶段:2026年8月25日,向市民政局发送征求意见函,市民政局经研究,对征求意见稿无意见。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27日在潍坊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期间未收到意见或建议反馈。2026年8月31日-2026年9月30日在潍坊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期间未收到意见或建议反馈。 

(三)文件审查阶段:2026年9月30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文件印发阶段:2026年9月30日,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民政局联合印发执行。 

四、核心内容 

《办法》共五章27条,涵盖总则、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监督管理、附则五大板块,对资金定义、部门职责、绩效管控、分配规则、监督问责等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 

一是明晰资金定义与部门职责。明确残疾人事业发展资金由中央、省、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统筹安排,界定市财政局、市残联分工,市残联承担预算执行、方案制定、全过程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市财政局负责预算审核、资金下达拨付、绩效指导。县市区财政、残联协同做好资金落地管控,保障专款专用。 

二是严格预算编制与项目库管理。做实做细项目库滚动管理,未入库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落实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制度,评估不通过不得纳入年度预算;落实 “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 要求,科学编报绩效目标,实行任务清单管理,细化八大类支出投向,同时规范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执行规则。 

三是规范预算执行与资金分配。对下转移支付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可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动态调整因素权重;明确上级补助资金下达时限;严禁随意要求乡镇(街道)配套资金;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结转结余处置。 

四是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与监督问责。落实绩效运行 “双监控”,开展绩效自评和重点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后续资金分配重要依据;压实数据报送真实性责任,严禁挤占挪用、虚列支出;建立 “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 信息公开机制,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明确各类违规违纪情形追责处置路径。 

五、特色亮点 

《办法》对标国家、省级最新制度要求,立足潍坊市残疾人事业现实需要,形成规范化、实操性强的管理制度,主要亮点体现在三方面: 

一是筑牢项目源头管控关口。强化项目库前置约束,将项目入库、事前绩效评估作为预算安排硬性门槛,落实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应编尽编,实现项目储备、评估论证、预算申报的闭环管理,从源头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二是构建科学量化分配体系。创新明确因素法分配测算公式,综合考量业务任务需求、地方财政承载能力、工作实施成效,向任务重、财力薄弱、绩效优异地区倾斜,同时允许结合年度重点任务动态调整权重,兼顾分配公平性与政策灵活性。 

三是压实全链条绩效管控链条。确立残联部门绩效管理主体地位,贯通事前评估、过程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全流程,把绩效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真正实现 “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推动资金由 “重投入” 向 “重效益” 转变。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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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