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人口老龄化与残疾人照护需求叠加的挑战,为破解重度残疾人家庭照护难题,日前,我市印发《惠州市推进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一体化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打通养老与助残服务体系之间的壁垒。 《方案》根据《惠州市残疾人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及我市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部署,推动全市老年人、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一体化改革,构建“老残一体”三级服务网络,探索 “老残共融、全龄照护” 的惠民新路径。 在市社会福利院里,老人们在学折纸。 2026年底前,残疾人数量较多的县(区)至少要启动1个试点项目 我市将以资源整合、高效节约为导向,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深度融合现有三级养老服务体系和残疾人托养照护体系,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老残一体”照护服务新格局。 《方案》提出试点先行,分类推进。支持惠城区、大亚湾区等有条件的区率先开展社区嵌入式“老残一体”照护试点;鼓励博罗、惠东等人口大县在县级“老残一体”中心和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收住残疾人上取得突破。2026年底前,残疾人数量较多的县(区)至少要启动1个试点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到2028年底,全市全面建成资源共享、服务融合、运转高效的“老残一体”三级服务网络。实现县(区)级“一体化”照护中心全覆盖,镇(街)级综合服务中心养老与助残功能双嵌入,村(社区)级站点服务能力显著提升,“老残共融、全龄照护”的“惠民模式”基本形成。 织密三级服务网络,推动设施共享、服务分流 依托现有存量阵地进行改造升级,构建“老残一体”三级服务网络,实现设施共享与服务分流。 在县域层面,强化县级龙头引领,打造一体化服务中心。依托市、县(区)现有的区域性综合养老机构和规划新建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推进功能整合与设施共享。各县(区)在新建或改造县级残疾人托养中心时,应充分考虑与邻近养老机构的资源互补,或直接在大型养老机构内设立“残障照护专区”;在市社会福利院设立“惠州市老残一体照护专区”,发挥引领作用。上述照护专区实行入住评估管理,重点收住无传染性疾病、病情稳定且适宜集中照护的非精神类重度残疾人。 镇街层面,夯实镇(街)枢纽功能,建设功能复合型中心。整合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与社区康园中心职能。在镇(街)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嵌入残疾人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康复训练等服务功能,设立独立或共享的“老残服务区”。尚未建设康园中心但已设养老服务中心的镇(街),实行一体化规划、同步运营。具备全托功能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老年人需求的基础上,优先向辖区内有机构照护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开放,实现“一址多用”。 村社区层面,织密村(社区)网络服务,延伸居家照护触角。统筹利用现有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和康园中心延伸点,整合成为村(社区)养老(助残)服务设施。聚焦助餐、文娱、探访、康复等高频服务,将“长者饭堂”升级为“全龄友好食堂”,解决老年人和残疾人“一碗热饭”的问题。政府购买居家照护服务时,优先将符合条件且符合资金支出范围的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列为服务对象,合并制定服务清单,统一委托同一家专业服务机构或社工组织开展上门服务,避免多头签约、资源浪费。 在惠城区江南街道祝屋巷社区幸福食堂里,长者刷脸就能享受就餐优惠。 创新服务供给模式,兼顾医疗康复与智慧赋能 在硬件网络搭建之外,我市创新一体化服务模式,同步推动照护服务推动服务供给提质增效,通过医养康教融合、数字化赋能,提升照护服务质量。 推广“医养康教”一体化融合路径。支持养老机构和残疾人托养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康复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机构住养、医护巡诊、康教上门”的协作机制。针对同时需要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和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儿童及失能老人,鼓励在同一园区内设立“康教托”综合服务单元,实现资源共用、转介无缝对接。将符合条件的“老残一体”照护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中心,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按规定将相关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目录,减轻家庭负担。 推进“智慧老残照护”服务。绘制全市“老残照护资源地图”,整合养老机构、托养机构、社区服务站、助餐点等资源,实现“一图可知、按需匹配”。结合适老化产品“焕新”补贴和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引导有需要的居家重度残疾人和失能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安装智能监护、居家安防预警等设备。 健全跨部门保障机制,夯实改革长效运行根基 为保障一体化改革持续落地,我市搭建多部门协同体系,从联动机制、资金、人才多维度提供支撑。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成立市民政局、市残联“老残一体”改革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协调会议,研究推进改革相关工作。必要时,邀请发改、财政、卫健、医保、人社、自然资源、税务等部门共同参与。由各县(区)残联组织牵头梳理,定期提供辖区内重度残疾人人数、残疾类型、分布区域、服务需求等详实数据,与民政部门老年人口、养老服务资源等数据互通共享。各县(区)参照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强化资金统筹与政策激励。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彩票公益金等多元资金渠道,引导社会资本有序参与支持“老残一体”服务网络建设与运营。完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补贴制度,将老年重度残疾人纳入托养照护补贴范围。全面落实国家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提供“老残一体”照护服务的机构,按规定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吸纳残疾人就业的辅助性就业机构,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或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 同步推进复合型照护人才队伍建设。将养老护理和残疾人照护相关人员纳入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依托“南粤家政”工程,联合职业院校大规模开展老年照护、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心理疏导等复合型技能公益培训,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

民政动态民政动态
老有所护、残有所托!我市印发方案推进“老残一体”服务
2026/09/29 4.8k 阅读 517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政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