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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韶关市2026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采购公告

2026/10/09 1.8w 阅读 448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依据《广东省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粤民发〔2026〕10号)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市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力落实“到2030年底,我市至少建成1家四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县级公办养老机构等级达到三级及以上占比90%以上,乡镇(街道)敬老院等级达到一级及以上占比95%以上”目标任务,组织开展2026年度全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韶关市2026年养老机构等级评定项目。

  2.采购单位:韶关市民政局。

  3.项目预算:人民币2万元整(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4.采购内容: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对本次申报等级评定的4家养老机构开展资料审核和现场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评估、资料审核、等级划分、报告编制及资料归档等工作。(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详见附件。)

  5.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3.供应商如存在下列任一情形的,其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中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的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17:00前(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供应商须提交一份响应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密封处加盖公章;若某项材料无法提供,须单独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文件内容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依法追究责任:

  ①项目实施方案(含项目名称、机构基本情况、服务团队配置、报价单原件、方案及费用测算明细、联系人信息等);

  ②加盖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③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⑥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或社保良好记录材料清单。

  3.递交方式:邮寄送达,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芙蓉北路57号506室(韶关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

  联系人:林女士;联系电话:0751-8732619;

  五、其他事项

  (一)参与项目申报的社会机构必须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并满足采购服务项目要求,相关要求解释权归韶关市民政局所有。

  (二)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比价方式,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由市民政局评审小组从通过资格条件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金额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报价处理。该项目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个的,本次采购活动作废,采购单位将重新组织采购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

  (三)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韶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示。

  (四)申报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申报将被拒绝或作无效申报处理:

  1.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者与购买单位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协议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和有关承诺,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购买合同的。

  3.具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附件1: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指南(2026年版).doc


                                                         韶关市民政局

                                                       2026年10月1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