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中智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增加培训项目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对你校关于增加培训项目的申请等有关材料进行了综合审查,并对办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和相关教材等软、硬件进行了审核、勘验和评估。经研究,同意你校培训项目变更增加为“计算机、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二级)、物流师(四级、三级、二级)、公共营养师(四级、三级、二级)、育婴师(四级、三级)、电子商务师(四级、三级)”。
你校要按照核准的办学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保证办学质量,要及时向审批机关做好招生广告发布、收费等有关材料的备案工作,要加强培训与就业的结合,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对违规违法办学行为,我局将视后果和影响予以查处,直至依法收回《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