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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5/03/30 1.6w 阅读 280 点赞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有关部门、直属单位和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市委《无锡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锡委发〔2010〕53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江苏省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积极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和能工巧匠在技术创新、传授技艺、技术交流、技术会诊、技能攻关和实现绝技绝活代继传承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深入开展技能振兴专项活动,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 “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评定工作。现就推荐、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主要任务及作用

  (一)培养高技能人才。以技能大师为项目(工种)带头人,传绝技、带高徒,为企业及社会培养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技能骨干人才。

  (二)开展技术攻关与革新。立足企业围绕新产品研制或成型产品的质量缺陷,进行科技创新和技术攻关,实施技术改造,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研制出合格的样品或总结提炼出先进的生产工艺方法,推动企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三)开展技术总结与成果推广。将生产中的绝招绝活通过撰写论文和书籍、举办讲座等形式记录下来、传播出去。通过总结归纳,将绝招绝活通过归纳总结,将其条理化、书面化、影像化,并予以保存、流传、推广。

  (四)开展技术交流。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发挥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在传承传统技能技艺和推动现代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每年形成一批有价值的成果,推动高技能人才集聚,形成技术创新团队。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范围和认定数量

  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以高精机械加工、传统技艺传承和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主要选择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行业和职业,由具有绝招绝技的高技能人才和技能带头人依托大中型企业、行业研发中心、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载体领办或创办。工作室设在企业班组、工段、实训(研发)中心等场所。

  “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 各市(县)、区推荐上报2—3个,市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如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

  三、申报条件

  我市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技师或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为领办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已经运行满二年,工作室成员满五人,所在单位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资金等工作必要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

  (一)在创新创优方面,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取得较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利用所掌握的绝技绝活,用于实际生产与经营,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开发研制或创作有价值的新产品、新作品、新工艺等。

  (二)在技术攻关方面,在科研、生产中攻克技术难关;对技术难题进行技术会诊,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引进和使用上取得突破;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研发等方面有重要成果。

  (三)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使科技发明、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并有较高的实用价值。

  (四)在授艺带徒方面,在培养高技能人才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通过新型师徒关系或者举办有一定规模的培训班传授技艺、培养人才,产生辐射效应,取得明显成果;培养的徒弟技艺高超,在市以上技能大赛中取得突出成绩。

  (五)在传统工艺传承方面,积极挖掘、大力传承、发展、宣传传统工艺,或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实效。

  技能技艺在同行中领先,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务院特殊津贴”、“省(市)政府特殊津贴”、 “省技术能手”、“省(市)有突出贡献技师、高级技师”、“无锡市高技能人才成就奖”等优秀高技能人才优先参评。

  鼓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合作共建技能大师工作室。

  原则上同一单位相同专业(工种)只设立一个技能大师工作室。

  四、申报及评定程序

  (一)申报人员填写《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样表附后),提交申办报告,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由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直属单位审核后汇总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15年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0日,申报材料电子文档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子邮箱:wxzy3721@126.com。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二)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报工作室名称、项目负责人、现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以来的运行情况,申报市级大师工作室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的支持措施、市级大师工作室成立后的工作开展计划等;

  3、相关证明材料,如证书、出版物、有关单位的证明等;

  4、校企合作共建的大师工作室要提供合作共建协议及团队成员情况。

  (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建立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审。评审合格的,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示。

  (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颁发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和铭牌。

  五、支持措施

  (一)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享受政府开办、运转经费补助。根据《关于无锡市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补充意见》(锡人社发〔2012〕272号、锡财社〔2012〕32号),市本级范围的技能大师工作室,凭相关手续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启动经费和年度考核经费补贴。江阴、宜兴两市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当地政府有关文件享受政府补贴。政府补助经费划拨到申报单位账户,主要用于工作室设备设施的更新完善,论文、著作的出版,开展培训和技术革新,承担政府部门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能研修等任务。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对其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是我市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的重要举措,作为考核各地、各单位高技能人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工作室,纳入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评选表彰范围。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建设,通过典型引路、高端带动、增强效能,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新技术、新工艺、创造创新、绝技绝活、新标准研发推广、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交流提高的重要平台。

  (二)各单位要加强对政府补助经费的管理,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真正用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上,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加速传承和推广。资金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不定期检查。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谎报成果的,经查明属实,撤消工作室称号,追回政府补助资金,同时今后不得参加此项评选。对相关责任人员,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选拔推荐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及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赵勇, 联系电话(传真):81822588,传真:81822591;

  联系人:市财政局社保处 俞燕,81822307

  附件:《无锡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 锡 市 财 政 局

  2015年3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