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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大学生“阳光就业”活动的通知

2014/01/31 3.0k 阅读 440 点赞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大学生“阳光就业”活动的通知

锡人社发〔2014〕17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

为鼓励和吸引大学生来锡就业创业,解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2014年我市将开展大学生“阳光就业”系列活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落实好我市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大学生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就业创业服务,打造我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优质品牌。

二、工作目标

将我市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服务项目、开展的各项活动宣传到来锡就业创业和本地户籍、本地院校的每一位大学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编印2014年大学生“阳光就业”服务手册,将我市各项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业务办事流程、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以及各类服务载体,以通俗易懂、大学生易于接受的形式表现出来。通过组织赴外地高校招聘会和就业创业推介会的形式向国内高校的大学生进行宣传、发放;通过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区域联盟、在锡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等平台向本地在校大学生进行宣传、发放;通过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向来锡求职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宣传、发放。依托报纸、网络、微博等新闻媒介向社会宣传大学生“阳光就业”活动,让更多大学生了解活动内容和优惠政策,引导大学生尽快就业创业。

(二)确保资金落实。2014年初,对大学生“阳光就业”活动的每一项内容做好预算安排,加强资金预算安排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活动实施过程中,要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活动实施后,将采取第三方评估的方式,对活动资金的使用成效进行科学评估,确保资金使用落到实处。

(三)兑现服务承诺。市局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和各市(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大学生“阳光就业”服务手册中的时间节点和服务内容,尽早谋划、提前准备,做到长计划、短安排。每一项活动必需提前公布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及活动内容,并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和咨询人员,及时解答大学生的疑问。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特点,从大学生就业创业的实际需求出发,为大学生提供贴心的就业创业服务,力求措施到位、成效明显。

(四)注重服务对接。大学生“阳光就业”活动涉及的赴外招聘和推介、公共就业人才校园招聘会、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和培训、就业见习等活动,要加强整合、互相沟通,形成有机的整体。全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基层人社平台,以及公共培训、鉴定等机构要实现全市联动和服务一体化,为大学生提供全覆盖、全过程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

附件:无锡市2014年大学生“阳光就业”活动安排

二O一四年一月三十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