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143号)的文件精神,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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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15年5月11日前 |
2015年5月11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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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 |
年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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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当年度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存款(活期存款) |
0.35% |
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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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年度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三个月整存整取) |
2.10% |
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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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下(含五年) |
3.50% |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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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 |
4.00% |
3.75% |
以上利率自2015年5月11日起执行,请认真做好利率调整工作。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