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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锡房金【2014】50号)

2014/09/11 1.4w 阅读 430 点赞

各有关单位、各部室、各分支机构:

为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支持职工改善居住条件,经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将相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贷款额度

借款人本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对首次公积金贷款时,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大于120平方米,该住房产权已转移给他人的职工家庭,可以申请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9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