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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资金支付方式的通知(锡房金【2013】44号)

2013/12/19 1.8w 阅读 484 点赞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公积金缴存人的资金安全,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对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支付方式作下列调整:

一、从2014年1月1日起,对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中心由支付现金,调整为实时转账划入职工提供的银行借记卡内(以下简称实时支付)。

二、实时支付业务目前可关联建行、工行、中行、农行、江苏银行、江阴农商行六家银行的借记卡,其他银行的借记卡暂时不在实时支付的业务范围内。

三、实时支付的资金只能划入公积金缴存人本人的银行借记卡内。

四、经办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银行网点在办理实时支付业务时,只受理该经办银行的借记卡。

五、因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死亡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资金支付方式按原规定执行。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12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