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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存量房放款流程的通知(锡房金【2014】37号)

2014/06/16 6.0k 阅读 338 点赞

无锡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受托银行、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购房贷款手续,保障买卖双方权益,确保贷款资金安全、及时的发放,现将存量房放款流程调整如下:

一、中心各分支机构受理并审批借款人提出的贷款申请。

二、借款人持中心审批同意的材料至中心分支机构驻点的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三、担保公司完成担保手续后开具担保通知书交受托银行。

四、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五、借款人至产权监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取得他项权证。借款人将他项权证提交贷款所属中心分支机构驻点担保公司。

六、担保公司审核他项权证后向中心受托银行开具放款通知书。

七、受托银行凭担保公司当日开具的放款通知书向中心对应分支机构提出划款申请。同时于收到放款通知书第二个工作日将贷款资金划至借款人委托的售房人账户。

    本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实施。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6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