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作整治太湖水域非法捕捞
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州市公安局与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联合签署《太湖水域非法捕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协作框架协议》,并同步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共投放细鳞斜颌鲴鱼苗约13.7万尾,用于改善太湖水域生态环境。
太湖水域横跨江苏、浙江两省,非法捕捞违法犯罪长期呈现跨区域流窜、“捕运销”一体化的特征,对太湖渔业资源造成持续侵害。“针对这一问题,此次签署的协议专门打通了跨区域办案、司法衔接、生态赔偿与后续修复等各环节之间的壁垒,健全了从打击到修复的全流程闭环机制。”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生态警长陈飞说。
根据协议,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市人民检察院、湖州市公安局与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渔政监督支队正式达成协作,明确了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非法捕捞案件的案件标准。同时,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生态修复等方面的协作机制,构建“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赔偿”的闭环治理体系。协议还就生态修复资金的统一管理和使用方式作出规定,确保赔偿款项专款专用、闭环运行。
市公安局表示,将依托协议,定期开展联合巡查与执法行动,强化源头管控和全链条打击,切实保障太湖流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得到长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