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
政策公告公示

关于拟注销货运代理(信息服务) 备案的公告

2026/09/17 8.3k 阅读 351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行业管理,清理失效、长期未经营的货运代理备案存量,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从事货运代理(代办)等货运相关服务实行备案管理,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依法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近期,我局在日常行业核查中查实:新疆丝路正和供应链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4221MA786FCFX5,备案经营地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朝阳新区新华路543号幸福花园小区21号楼208铺3号房,该业户已长期停止开展货运代理(信息服务)经营活动,不再具备货运代理相关服务备案存续条件。

为规范行业管理,现我局拟对该业户货运代理(信息服务)备案予以注销。本公告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该业户或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拟注销事项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辩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依法办理货运代理(信息服务)备案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受理单位:第九师白杨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901-3386018

公示日期:2026年9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