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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中共福州市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6/09/19 1.1w 阅读 121 点赞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26日到6月3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9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整改方向。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处室具体落实、整改办跟踪问效的责任体系。在集中整改期内,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以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既集中力量解决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做到“当下改”,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力求“长久立”,制定或修订完善涉及意识形态、干部管理、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制度机制10项,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在思想认识上,带头学习领会有关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在各类会议上反复强调整改工作的政治严肃性,要求班子成员和全局党员干部必须端正态度,绝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在组织领导上,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确保整改方向不偏、靶心不散。在领办督办上,主动认领巡察反馈中的重要问题、难点问题25个,深入一线调研,召开党组书记(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破解之道,全程跟踪督办,直至问题有效解决。在部署推动上,及时进行总结调度,动态掌握整改进展;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深刻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共同研究深化整改的措施。

在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和强力推动下,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积极配合,对照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缺乏狠抓落实的‘钉钉子精神’”的问题

问题1:一以贯之抓整改的后劲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深刻检视上轮巡察整改情况。2025年10月2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为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重要内容,每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协)管领域和岗位职责,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刻查摆与根源剖析,检讨了“新官理旧账”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并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2026年2月2日,局党组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及其成员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为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重要内容,对“财政资金借款清收不到位”“评审费收取不及时”等巡察整改未完成事项进行自我检视查摆,进行问题根源剖析,明确下步整改方向,坚决杜绝“过关”心态,确保巡察整改长期推进事项有跟踪、可推进、能落实。

问题2: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2)规范干部兼职管理。梳理在企业、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各类组织兼职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完善修订《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相关问题的意见》(榕财人〔2025〕6号),进一步明确机关干部在各类组织兼职(任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提醒、督促兼职干部执行年度报告制度,将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局党组,重点报告是否存在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违规行为。目前,对于2025年3月免去在金控集团兼任职务的3名同志,要求金控集团配合出具3名同志履职期间履职情况、遵守相关兼职规定情况;经审核,3名同志兼职期间均积极履职,未存在违规行为。仍在金控集团兼任董事的1名同志,已按要求补充2024年度兼任金控集团董事期间的履职报告;人事处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履职报告符合规定要求。同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优化12345诉求办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定期分析高频诉求、不满意诉求原因,举一反三,及时总结优化,进一步形成“接诉-办理-反馈-优化”的良性闭环,高质量办好12345平台的群众诉求。2025年以来,我局承办的2025年12345平台诉求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问题3: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履职还需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4)修订完善外贸扶持政策。截至2025年10月,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相继制定出台3份外贸政策文件,有效助力外贸企业稳订单、拓市场、提信心。

(5)加强商务领域资金监管。结合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对接,强化资金监管,及时跟踪项目资金支出情况,下发《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商务发展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截至2025年10月,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14798.25万元已全部下达,其中:市本级已分配2265.68万元,下达各县(市)区12532.57万元。

(6)收回商务领域结余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商务领域存量资金的要求,会同市商务局于2025年9月下发《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商务局关于收回以前年度省以上商务发展专项结余资金的通知》《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商务局关于收回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及时收回省级商务发展专项结余资金合计6797.11万元。

(7)完善政策提升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深入分析政府采购存在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深层原因,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于2025年7月出台《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的通知》(榕财采〔2025〕31号)。该通知聚焦采购人这一关键主体,对其行为进行全流程、精细化规范,提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支付采购资金进度等具体要求,旨在系统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采购流程、畅通沟通渠道,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2025年下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涉及经营主体对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款项支付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

2.关于“攻坚克难的魄力和韧劲不足”的问题

问题4:财政资金借款仍未清收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持续跟进财政资金借款清收工作。一方面,耀隆化工集团已进入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分配后已收回借款0.15亿元,尚余1.88亿元未收回。经对接,2026年以来有2次成功拍卖了耀隆化工集团有关股权计6.5亿元,预计7月初完成第二次债权分配;尚未分配财产(材料等),目前正在筹备下一轮拍卖;以上预计可再收回借款约0.56亿元。另一方面,省二建公司企业改制安置费用借款总计1.45亿元,截至目前已清理收回0.55亿元,尚余0.9亿元未收回。将对省二建公司已处置暂未上缴的0.52亿元资产资金持续跟踪催缴。

问题5:优质财源税源培植后劲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9)多措并举提升税性占比。2025年4月以来,联合税务、资规等部门积极开展欠税清理工作,推进县(市)区耕地占用税补缴入库4亿元、实现房土两税增收4.2亿元、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欠税约0.5亿元;2025年向省级争取免抵调库增值税14.9亿元、金融保险业税收奖励15.3亿元。着力强化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动,加强税源监测分析,针对重点税源企业,分类分级推动精准政策辅导和税费服务,发挥重点龙头企业稳税引税作用,2025年12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税性占比较2025年1月提高1.9个百分点。

问题6: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

(10)统筹盘活资金,提升使用效益。跟踪结转指标使用情况,收回不需要的结余指标统筹使用,2024年末收回8330.23万元,2025年收回47.23万元,并按规定统筹用于急需保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有效避免资金沉淀。落实预算执行通报机制,有效督促各部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2024年度结转的剩余资金于年内支出完毕。

(11)优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综合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2025年预算调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8亿元弥补财力缺口,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3.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已符合规定要求。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2)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落实零基预算要求。2025年6月印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榕财预〔2025〕20号),强调“应遵循‘有保有压、能增能减、讲求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优化项目支出设置,打破固化支出结构”等具体要求。在编制2026年度部门预算时,充分考虑各市直部门的任务变化和项目进展,从严从紧提出安排建议。针对巡察提及的20家预算单位25个项目,压减2026年度预算404万元,压减比例达20%。

(13)强化预算绩效监控成效。有效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绩效监控,分别于2025年7月、10月对市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通报,督促市直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对预计无法在年内形成支出的,收回项目预算资金1.27亿元统筹使用。针对巡察指出有6个项目存在的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涉及总金额2.44亿元,截至2025年12月底已支出1.81亿元,收回统筹755.32万元,剩余5500.75万元系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根据项目实际进展结转至2026年使用,现已支出完毕。

(14)完成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工程资金下达使用。经多次督促后,在收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院三期工程用地价款申请的相关材料,及时办理审核手续,于2025年11月将2024年结转的预算指标2400万元和2025年预算指标4359万元一并下达至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并推动其完成支付。

问题8: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力度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15)多管齐下促进财政增收。引入税源监测分析信息化平台,健全完善税收动态预警机制,对发现税收异动的企业,第一时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稳住存量税源,自2025年10月起,当月税收实现正增长。统筹安排市级科创资金12.21亿元推动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推进闽都创新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城市信息化建设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良性循环。全面梳理清查国有资产资源情况,强化盘活路径研究,按照“成熟一个盘活一个”的原则,分类施策,灵活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优质资产项目和金融资源有机结合,科学增加组织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

(16)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对接省财政厅,及时掌握中央和省级政策动态和资金投向,优化项目资金拼盘,积极申报重大项目支持经费。目前,已争取到福州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等上级资金支持,入选国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名单将获得中央补助资金。同时,2025年积极争取专项债券511.3亿元,位列全省第一,有力支撑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

(17)加快以旧换新国债资金支出。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资金使用监管,每月跟踪资金使用进度,督促各部门和县(市)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清算工作,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截至2025年10月,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资金11.24亿元,已全额支出完毕。推动市商务局加快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国债资金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截至2025年8月,商务领域以旧换新补贴1.4亿元已全部拨付至企业。

问题9: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18)有效盘活各类国有房产。对接市土地发展中心、国房中心等单位,掌握全市竞配建房源、国有经营性房产、社会保障房配套车位等存量资产,推动通过对外挂牌转让等方式有效盘活。

(19)压减人员经费预算。初步统计,2025年12月底,11个人员编制经费项目实际支出1737.63万元,2023-2025年平均实际支出1637.15万元。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督促各市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准确测算人员经费需求。重点核实巡察指出的11个人员经费执行率不高的项目的基础上,2026年预算安排相关项目1909.36万元,累计压减预算1013.88万元,压减比例达34.68%,按近三年实际平均支出情况预计2026年执行率将达85.74%。

4.关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财政工作质效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0: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还需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20)健全通报催缴机制,消化欠缴补助资金。联合市医保局建立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及时传导压力,指导和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强库款调度,有效消化欠缴的补助资金,确保医保补助资金到位,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截至2025年7月,仓山区、长乐区等两个县(市)区欠拨付的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4014.25万元已足额到位。同时,从2026年起,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将通过财力上解,由市级财政代编,从源头上解决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1)保障环卫工作补助经费落地。协同市城管委,加大对五城区环卫工作补助经费执行情况的督导力度,督促及时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截至2025年12月底,2023-2024年,五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补助经费执行率已达100%和98.5%。

(22)加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监督。加大力度督促县(市)区加强对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保障力度,重点监督受县级财力困难、项目未及时结算等因素影响支出进度落后的闽侯县、福清市,提高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专项资金支出水平。2024年度上级分别下达闽侯县、福清市的省市乡村振兴示范专项资金5672.44万元、5273万元,均已于2025年底前全部拨付到位。

问题11:产业扶持不够精准

整改进展情况

(23)加快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拨付。2022年市工信局部门预算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1500万元,用于落实国补资金的15%地方配套补助。2023年4月,已将相关补助资金329.31万元下达至相关县(市)区(榕财企(指)〔2023〕30号),结余指标1170.69万元于当年收回预算总盘统筹使用。目前,通过加强与市工信局协同配合,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并入绿色制造发展专项安排部门预算,积极跟踪项目进展。2025年,已按照工作进度兑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市级配套补助341.99万元,有效落实新能源汽车补助政策。

(24)推进设备更新国债资金使用。持续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领域资金使用监管,对“零支出”的有关县(市)区及项目单位,及时调研、宣讲政策,打通资金拨付支出堵点,全力加快设备更新各领域资金使用。截至2025年12月底,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领域资金11.15亿元,累计支出8.73亿元,支出进度78.35%,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25)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挥财政推动产业升级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2025年累计争取35.10亿元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落地,助推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各级工业扶持资金7.42亿元,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落实技改项目投资补助、融资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359项,对企业技术研发和专精特新发展给予奖补,鼓励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推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5年,全市制造业税收同比增长4.5%,占总税收比重18.2%,较2024年提升0.6个百分点。

(26)提升融资担保服务满意度。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渠道拓宽企业融资方式,有效提升我市经营主体融资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通过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重点支持市融资担保公司、市金投融资担保集团,引导其发挥政策导向和专业服务双重优势,为我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其他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融资担保支持,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增强经营主体的获得感。

(27)推进惠企资金有效使用。指导并督促市级主管部门加强与县(市)区的政策协同,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管,尤其对涉及民生改善、惠企利企的重点项目,实行资金支出动态监管。2025年5月以来,会同市工信局、市效能办等多次赴各县(市)区开展工业领域惠企资金兑现工作专项督查,实行惠企资金兑现情况月报制度,截至2025年12月,促进全市新增兑现工业领域惠企资金4.5亿元,惠及企业超1300家次,2022-2024年度工业领域惠企资金兑现率从67.81%提升到93.45%。同时,加强库款动态监测,结合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根据需求及时做好调度保障。2025年,市级累计调度县(市)区库款183.61亿元,通过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合理调整支出优先顺序、对困难县(市)区资金调度支持等手段,支持惠企利民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问题12:财政科学管理不够高效

整改进展情况

(28)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对于2024年未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46家预算单位,已有45家补录单位资金账户信息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现一体化系统对单位资金账户的管理和监控;第八中学单位资金账户受一体化系统功能限制,由教育局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统一管理。同时,持续加强对单位资金账户监管,2025年将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支队、孟超肝胆医院等5家预算单位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截至2025年12月底,上述单位已在一体化系统支付单位资金578笔,金额1.26亿元。

(29)运用数字手段强化财会监督。开展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运用省财政厅“财会监督平台”,组织乡镇报送单位银行账户、村主干银行卡等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在平台上跟踪乡镇单位银行账户近年流水疑点线索。2025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福建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特别是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违规违纪问题数据,形成“问题清单”,压实主体责任,促进整改落实。推进惠民资金网建设和运用,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开了12个县(市)区86项资金280多亿元资金,涉及230多万人;公示全市2000多个村级集体经济“三资”情况,其中“资金”1500多亿元,“资产”13万多项,“资源”5万多宗;通过网络公开,加强群众监督,提升群众获得感。

(30)加强财会队伍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财会队伍的专业素养,于2025年8月-9月举办的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时,专题安排《福建省公务支出管理办法》政策解析及审核要点等“三公”经费政策内容的培训。同时,强化对县(市)区财政局分管会计工作领导的培训,两期共组织县(市)区财政局分管领导13人次参训,参训比例达66.67%。

5.关于“强化金融领域问题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举措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13: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31)落实通报制度,促进专项债券支出。继续实行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旬、月通报制度,对支出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开展效能督导。推动多部门协同解决项目建设难点堵点,切实加快市本级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32)加强日常监测,合理调度弥补缺口。依托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平台,强化专项债券支出情况日常动态监控,对库款余额不足以覆盖债券支出金额的县(市)区及时预警。每月根据各县(市)区债券资金支出计划,合理安排库款调度,全力弥补资金缺口。

问题14: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3)完善功能加强暂付款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将暂付款台账嵌入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总会计模块,市级依托台账对全市各县、乡级财政暂付款新增和消化情况实行“分类管理、逐日监测、分级预警”,暂付款管理模式实现了从以往的“被动清理”到“主动管控”的转变。通过增设暂付款提级审核、新增暂付款凭证控制功能,严控县(市)区暂付款新增,目前各县(市)区暂付款余额均比年初减少。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15:工作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

(34)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化、规范化。2025年分别于6月18日、11月28日的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思路等。

(3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2025年8月印发《202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评价体系,明确财政主责主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考核主要内容,实现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问题16:阵地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36)提升宣传阵地使用实效。于2025年9月底前,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宣传阵地进行一轮全面的内容排查,更新上墙和展播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关宣传内容。2025年10月-12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全会核心要义和重要论述,制作宣传展板展示全会的主要目标和重要部署等内容3个版面,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全会重大文件和权威报道等8篇次,营造抬眼即学、处处可学的浓厚氛围,有效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学细悟全会精神。

(37)加强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在继续做好重要信息报道转发宣传任务的同时,围绕社会关切、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域,及时推送《市财政强化资金保障助力第三届世界航海装备大会成功举办》《我市新增3个红色美丽试点村庄》等财政最新动态。发挥“财政研究”专栏经验交流的功能,深入挖掘工作亮点,总结梳理财政工作经验、成效,陆续推出《福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绘就民生幸福新画卷》《福州市民宗局多措并举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财政经验交流文章。2025年7月-12月,新增发布原创稿件21篇,超过往常多年的发布量。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7.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7: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8)加强下级“一把手”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对下级“一把手”的思想动态、履职实际、廉洁自律和群众基础等进行多渠道考察,综合了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等强调作风建设要求,把监督管理融入平常、抓在日常。自觉将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的指导、监督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重点内容,在2025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上报告了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并接受与会人员的民主评议。

(39)加强教育增强自律意识。评审中心先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3次会议,通过对涉事人员内部通报批评,以及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身边事”的震慑效应,使全员纪律规矩意识显著提升。重申并严格执行“十不准”等廉政纪律,组织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0项,并全部落实防控措施与个人承诺签字,推动了“人人守规矩”氛围的形成。

问题18: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40)支持配合纪检组开展工作。近两年多来,我局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有关提醒函件内容明确责任与节点,推动任务及时完成,并在时限要求内反馈进展情况,未再发生反馈不及时的问题。

(41)吸收骨干财务人员参与检查。在重要节点开展“四风”专项检查中,从市直部门抽调骨干财务人员,参与财政部门的“1+X”监督检查,挖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深度研判。

8.关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9:党组坚持严的基调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2)开展排查完善风险防控。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紧扣自身责任分工深入查找廉政风险,认真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各处室、直属单位干部结合岗位职权与业务流程,对照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在往年排查的基础上再次深入检视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定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初步统计,全局党员干部共计排查廉政风险点300余项,制定防控措施400余条,其中市管干部排查廉政风险点30多项,制定防控措施50多条。

(43)做实重要节点廉政谈话提醒。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谈,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干部职工逐一面对面交流,每轮开展廉政谈话提醒200多人次。全局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人瞄准廉政风险点“精准画像”,谈话对象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准确反映谈话对象的个人表态,由谈话人、谈话对象核签确认后送机关党委存档,杜绝表态内容同质、相似的问题。

(44)加强新入职干部廉洁教育。落实新录用人员“一人双师”制度,由所在处室(单位)负责人作为其业务导师,分管领导作为思政导师,对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在提出业务学习要求的同时,强调加强廉洁自律相关事项,指导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帮助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45)修订评审中心薪酬管理办法。评审中心于2025年12月修订出台新的薪酬管理办法,增补对受到党纪处分人员的薪酬处理条款,明确区分不同党纪处分等级所对应的绩效工资扣减、停发或调整标准,以制度规范落实纪严于法要求。

问题20: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6)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市财政局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对“奋勇争先”项目、“为民办实事”事项、“两重”“两新”等年度重点工作的跟进督促,参与协调会商会、配合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干部监督,动态更新领导干部“政治画像”,开展覆盖全体职能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主动约谈,更新重要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坚守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力度,抽调审计、金融等专业人员交叉开展“四风”问题督查,时时上紧“纪律发条”。

(47)持续深化监督效能。选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监督“小切口”,运用严查-促改-施治的闭环监督手段,推动监督效能最大化。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召开案后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对照自查自纠,落实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逐步形成知规守纪氛围。推动长效治理,对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对症下药,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工作提示函等,推动中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升评审工作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48)持续优化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素养,利用组务会、专题会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持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和方法举措。强化财政、金融等专业知识,通过列席党组会、组织工作会商、参与财政业务联合督导等形式,推动组内干部积极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监督精准性。强化纪律作风,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打听案情、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制度,严防“灯下黑”。

9.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21: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49)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主动加强与市人社局沟通联系,根据中央和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推动《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修订出台,进一步明确资金支出范围及标准、分配和下达方式、管理和监督等条款内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50)持续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针对调研中“进一步规范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建议,协同市评审中心梳理出涉及项目变更适用范围、项目变更原则、合理变更内容、变更审批程序和项目变更专家论证管理等需要修订的条款内容,将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征求意见建议。聚焦调研中“健全权责对等机制激发基层干部履职动能”建议的有关内容,联合市委乡村振兴办,共同推动相关县(市)区制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前,相关县(市)区已出台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在细则中规定示范创建补助资金重点向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方面倾斜,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比例不低于40%;同时,强化对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全过程动态跟踪和督导,推动乡镇层面深化项目谋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问题22:服务群众的主动性有所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51)督促学校营养改善资金拨付。2024年专项整治检查后,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晋安区财政局,监督学校加快支出进度。2024年2月起,四所学校先后申请用款计划,晋安区财政按资金管理流程将滞后资金10.15万元全部拨付到位。2025年度省市下达补助资金649.8万元,各县(市)区财政已按学校申请及时拨付。

(52)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沟通等方式指导并督促福清市财政局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保障力度。截至目前,福清市未拨付的2024年特色农业(种植)保险县级保费补贴441.3647万元、2024年渔船渔工保险县级保费补贴104.275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2025年持续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保障水平,根据农户的农业保险保费缴交情况,市财政已拨付畜禽养殖、种植、低温气象指数等保险市级保费补贴资金1318.7474万元、渔船渔工保险市级补贴资金600万元。

(53)指导落实乡村振兴配套资金。会同市委乡村振兴办,指导各县(市)区落实资金保障,已将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的县级配套资金指标5413.70万元全部下达到县乡村振兴办或示范镇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

问题23: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4)严格学会经费安排。坚持带头过紧日子,福州市财政学会统筹用好现有经费,开展财政、会计领域学术研讨等,2025年未向财政申请拨付工作经费。目前,2026年部门预算中不再安排财政学会工作经费。

(55)严控学会办公成本。为严控运行成本,经审慎评估租赁合同违约风险和办公场所搬迁成本,将在充分比选后另行选址,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同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0.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问题24: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56)强化前置审核,规范财务报销。严格落实内控要求,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核查财务凭证,确保会议、培训等费用报销的审批文件、签到表等材料完整。如2025年的“两新”项目座谈会、财务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班等会议、培训报销,财务严格内控要求,推动业务处室事先做好审批文件、预算单,期间做好人员签到,事后根据实际支出金额做好结算单;在提供全套材料后,财务按规定予以报销。

(57)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组织退还转嫁给福州市财政学会接待外地学会学习考察活动接待费用687元,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福州市财政学会内部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费用支出凭证齐全、合规,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问题25:评审费收取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58)建立台账落实催收。评审中心通过电话催告、发函等方式持续催缴,截至2026年5月底已收回2021年评审费595万元。同时,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现有评审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与账目核对,确保收费依据清晰、数据准确,待梳理完成后将依次对2022至2024年度未收项目费用开展系统催缴,并逐步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从源头提升评审费收缴效率。

(59)健全评审报告领取管理制度。从2025年3月起,除省、市重点项目及督办项目外,评审中心明确要求业主单位执行“先缴费、后取报告”制度;确需先行获取报告的,须提供《评审费缴纳承诺函》。

问题2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0)做好闲置房产处置工作。经报批,市票据中心权属房产按市场评估价协议转让给市评审中心,作为档案库房、评审会商场所等多用途使用。

11.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问题27: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1)加强财政专户账户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准市县级存量财政专户有关情况的通知》(闽财库〔2014〕25号)要求,全面梳理了财政专户账户情况。已将存放在海峡银行黎明支行的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收回至社保基金专户,目前我局社保基金账户5个、在兴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1个,符合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规定的数量,完成整改。根据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12月制定了《福州市市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业务综合考评制度》,主要对开户银行的资金收付、信息反馈、系统建设、组织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业务履行情况考评。2026年6月出台了《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综合评分内部工作规程》,明确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的,应当采取竞争性存放方式,同时进一步细化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设置规范和职责分工,择优确定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避免设置歧视性条款或差异化标准。

问题28: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2)落实高核减率项目通报机制。一方面,全面梳理巡察指出的1253个送审项目(包含预算、结算、竣工财务决算、专项审计和评估报告审核等各种类型),依据榕政办〔2014〕157号文件规定,对其中75家、286个结算核减率超过15%的项目进行了通报。主动理清2024年-2025年6月期间结算核减率超15%的46个工程项目,对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市市政工程中心等4家单位进行了通报。另一方面,推动评审中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要求相关科室每年1月30日前统计上报上一年度结算核减率超15%的项目,以便依规进行通报。

(63)优化流程管理推行限时办结。优化评审中心内部流程,减少内部流转耗时;推行分级授权审批,明确各环节时限,施行“限时办结制”。针对55个超期未审结项目,其中52个项目已评审完毕,3个项目已退件。

(64)严格评审回避制度。通过党员大会、科室例会、中心干部职工大会、节假日廉政谈话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全员廉政警示教育。组织评审中心全体人员重新学习并签订《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回避与廉洁承诺书》,累计签署74份,签署率达100%。2025年10月承诺书签订后至12月初,评审中心完成了近200个评审项目,均严格执行、落实回避制度。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29:谋大事议长远用力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65)落实事前绩效评价。立足财政职能,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对拟制定的项目或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分析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方面内容。如,结合新一轮惠农惠企政策修订工作,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等提前谋划开展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等政策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强农惠农政策实效。对于2024年“中国茶叶交易会项目经费”“卫健系统参聘人员补助”等2个未有效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年末支出少的项目,2024年年底已将结余项目资金指标收回预算。

(66)提升跨境贸易扶持效益。一方面,通过修订完善跨境贸易专项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扩大“跨境贷”支持范围,推出跨境汇率避险产品,进一步提升扶持政策效能;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高企业知晓度,确保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截至2025年12月底,资金池累计放款70笔惠及70家企业,合计金额26645万元,达目标投放规模(80,000万元)的33.31%,较2025年4月增加贷款业务32笔、12455万元,放贷规模提升15.57个百分点。

问题30: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67)清缴非税收入入库。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对近年非税收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核查,对应缴未缴的,尽快缴交入库。

(68)加强结转资金统筹使用。梳理2024年执行情况不理想的40个发展性项目,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资金结转项目执行进度,对支出较慢、预计年内不需要使用的项目资金统筹收回调剂用于其他亟需的项目。40个发展性项目涉及的3.46亿元,收回统筹1.3亿元,剩余2.16亿元结转2025年使用;截至2025年底,已支出0.91亿元,财政收回1.25亿元。

1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31: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69)规范党员活动场所建设。严格按照“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要求,对照“六有”标准全面检查党员活动室设置情况,补充上墙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5项制度,更新调换了不符合通用尺度要求的党旗1面,完善党员活动室功能,打造好党员教育、管理、活动阵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提供良好条件。

(70)加强党务公开栏动态管理。厘清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不同时限,准确公开党组重要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党建事务、支部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撤换过时的或失效的信息,确保重要事项及时更新、常规事项定期更新,提升党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效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71)规范提任意见出具程序。严格执行组织程序,规范机关党委出具干部提任意见流程。机关党委专题对提任对象先锋模范作用、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按照会议结论,以复函的形式出具了书面意见反馈至人事处,供其作为干部考察的参考依据。

(72)整改党费上缴和开支问题。针对少上缴党费问题,已于2024年7月8日向上级党组织补缴了党费2402.96元。针对超范围开支党费的问题,全面核查2020年以来的党费账务,追缴超范围列支的450元,于2025年11月10日存入党费专户;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32: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

(73)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6年3月底前,各支部扎实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支部党员对照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日常表现,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并逐一对其他同志进行相互批评。同时,支部指定专人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整理归档。

(74)严格党建述职评议要求。2025年12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党委、支部书记逐条列出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明确相关内容的具体篇幅和比例,避免问题查摆不实、原因剖析不深等现象。2026年初,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检视不足,深挖根源、剖析原因,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报告中查摆问题及原因剖析的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一。

1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3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75)清退借用人员。对借用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确定了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一方面,结合编制职数空缺情况,加大借用干部转任局机关力度,适时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的借用在局机关工作的下属单位干部转任到局机关工作。2025年已有2名借用在局机关工作的直属单位干部转任局机关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平稳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分批次逐步推进部分借用干部返回原单位工作,首批调整的2名借用干部已于2025年11月24日返回各自单位工作。2026年6月底前,将仍在局机关借调的16位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清退返回各中心工作;同时,进一步统筹财政人力资源,探索建立局机关相关处室与局属单位业务协作机制,采取“组团协作”模式,推进业务协作,由相关内设处室结合处室职责和工作实际,在与局属单位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协作机制方案,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后实施,高效协同推动财政工作运转。

(76)加强编外人员招聘管理。评审中心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2025年10月31日出台《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聘人员管理办法(2025年试行)》(榕财投评综〔2025〕54号),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程度及试用期转正、合同续签、档案管理等工作流程,强调集体决策效力,严禁个人擅自决定或事后补程序。

问题3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77)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议事规则。2025年11月开展的年度第二批次干部提任晋升工作中,在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任职等重要环节,局党组严格按“逐一讨论、逐一表决”规范程序研究审议人事议题。负责记录的同志严格按照要求,全要素认真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准确。

(78)落实干部任前报批程序。局党组加强意向人选档案前置审核,全面掌握意向人选情况,及时将涉及任前报批对象的意向人选在动议前做好事先请示报告工作,避免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的行为。

问题35: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79)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2025年11月,修订印发了《福州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针对管理纰漏,细化有关措施办法,将退休市管干部纳入审批管理对象的同时,本着从严管理原则,将下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以及重要岗位的聘用人员也纳入管理范围,并明确了审批流程,建立了管理台账,严格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和有效证照的集中管理,织密制度笼子。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80)清理规范干部兼职问题。2025年6月,对全局150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兼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查到的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逐项进行清理规范。2025年9月,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2025年11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相关问题的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进行规范,对各领域兼职提出了更具体、更严格的管理要求,让全局干部职工行有所循、行有所止,有效防止违规兼职等问题发生。

15.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举措还需加强”的问题

问题36: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

(81)完善干部激励机制。2025年11月,结合最新的文件精神,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榕财人〔2025〕8号),制定了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二十二条措施。对外派参与巡察、援藏援疆、下派驻村等工作任务的干部,在提任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在年终绩效奖金差异化发放中予以倾斜。

(82)细化平时考核制度。针对公务员(参公)与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不同类别考核对象,2025年11月修订出台《福州市财政局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榕财人〔2025〕7号),进一步细化考核要求,完善平时考核办法,确保平时考核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明确在承担急难险重、重大专项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主动参与巡视巡察、专项工作等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确定为“好”等次,更好地发挥平时考核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同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37: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83)推进智慧财审系统开发。智慧财审信息化建设项目于2026年2月10日经市大数据委组织专家论证并完成立项审批;3月27日,项目追加政府采购预算获批。经公开招标,和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开展系统深化设计与开发工作。目前,评审中心已完成系统开发与内部自测,并组织部分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及中心审核人员开展2场系统上线培训会,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上线试运行。

(84)加快装修工程结算送审。组建评审中心办公场所装修协调专班,强化对代建单位的跟踪督促,动态掌握装修结算工作进度,及时破解阻碍结算推进的各类问题;深化与施工、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并督促其规范预算变更程序,按时提交材料、配合审核结算资料。目前,已完成相关工程的施工结算送审。

三、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无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市财政局党组将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效,多措并举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落地生根,坚决杜绝“一阵风”式整改,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评估,及时修订、废止或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将整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压缩问题复发的空间。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持续跟踪问效。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进展情况报告,明确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单位的整改落实与长效保持责任,将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已整改事项进行常态化跟踪评估,对新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推动常态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财政改革、完善治理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治理效能、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综合效果,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116560;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2层。

中共福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6年9月20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5月26日到6月30日,市委巡察三组对市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2025年9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局党组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整改方向。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督办,形成了党组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责任处室具体落实、整改办跟踪问效的责任体系。在集中整改期内,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聚焦巡察反馈意见,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以及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对账销号,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坚持问题导向与效果导向相统一,既集中力量解决巡察指出的具体问题,做到“当下改”,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力求“长久立”,制定或修订完善涉及意识形态、干部管理、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制度机制10项,堵塞管理漏洞,扎紧制度笼子。

局党组书记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将整改工作抓在手上,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在思想认识上,带头学习领会有关巡察整改的工作要求,在各类会议上反复强调整改工作的政治严肃性,要求班子成员和全局党员干部必须端正态度,绝不允许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在组织领导上,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和清单,确保整改方向不偏、靶心不散。在领办督办上,主动认领巡察反馈中的重要问题、难点问题25个,深入一线调研,召开党组书记(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破解之道,全程跟踪督办,直至问题有效解决。在部署推动上,及时进行总结调度,动态掌握整改进展;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深刻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领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共同研究深化整改的措施。

在局党组及其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和强力推动下,各机关处室、直属单位积极配合,对照整改方案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确保了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缺乏狠抓落实的‘钉钉子精神’”的问题

问题1:一以贯之抓整改的后劲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1)深刻检视上轮巡察整改情况。2025年10月28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为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重要内容,每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协)管领域和岗位职责,对上轮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深刻查摆与根源剖析,检讨了“新官理旧账”存在的差距与不足,并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措施。2026年2月2日,局党组召开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班子及其成员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为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重要内容,对“财政资金借款清收不到位”“评审费收取不及时”等巡察整改未完成事项进行自我检视查摆,进行问题根源剖析,明确下步整改方向,坚决杜绝“过关”心态,确保巡察整改长期推进事项有跟踪、可推进、能落实。

问题2: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2)规范干部兼职管理。梳理在企业、社会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等各类组织兼职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完善修订《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相关问题的意见》(榕财人〔2025〕6号),进一步明确机关干部在各类组织兼职(任职)要求,规范工作程序;提醒、督促兼职干部执行年度报告制度,将兼职期间的履职情况书面报告局党组,重点报告是否存在取酬、职务消费和报销有关工作费用等违规行为。目前,对于2025年3月免去在金控集团兼任职务的3名同志,要求金控集团配合出具3名同志履职期间履职情况、遵守相关兼职规定情况;经审核,3名同志兼职期间均积极履职,未存在违规行为。仍在金控集团兼任董事的1名同志,已按要求补充2024年度兼任金控集团董事期间的履职报告;人事处对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履职报告符合规定要求。同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3)优化12345诉求办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定期分析高频诉求、不满意诉求原因,举一反三,及时总结优化,进一步形成“接诉-办理-反馈-优化”的良性闭环,高质量办好12345平台的群众诉求。2025年以来,我局承办的2025年12345平台诉求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问题3: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履职还需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4)修订完善外贸扶持政策。截至2025年10月,会同市商务局等部门相继制定出台3份外贸政策文件,有效助力外贸企业稳订单、拓市场、提信心。

(5)加强商务领域资金监管。结合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对接,强化资金监管,及时跟踪项目资金支出情况,下发《福州市商务局 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快商务发展资金执行进度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资金执行进度,确保项目资金落实到位。截至2025年10月,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14798.25万元已全部下达,其中:市本级已分配2265.68万元,下达各县(市)区12532.57万元。

(6)收回商务领域结余资金。按照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商务领域存量资金的要求,会同市商务局于2025年9月下发《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商务局关于收回以前年度省以上商务发展专项结余资金的通知》《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商务局关于收回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等文件,及时收回省级商务发展专项结余资金合计6797.11万元。

(7)完善政策提升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深入分析政府采购存在满意度不高问题的深层原因,聚焦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于2025年7月出台《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市场主体满意度的通知》(榕财采〔2025〕31号)。该通知聚焦采购人这一关键主体,对其行为进行全流程、精细化规范,提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以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加快支付采购资金进度等具体要求,旨在系统性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优化采购流程、畅通沟通渠道,进一步提升经营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2025年下半年以来,我局未收到涉及经营主体对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款项支付等方面的来信来电来访。

2.关于“攻坚克难的魄力和韧劲不足”的问题

问题4:财政资金借款仍未清收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8)持续跟进财政资金借款清收工作。一方面,耀隆化工集团已进入破产清算,第一次债权分配后已收回借款0.15亿元,尚余1.88亿元未收回。经对接,2026年以来有2次成功拍卖了耀隆化工集团有关股权计6.5亿元,预计7月初完成第二次债权分配;尚未分配财产(材料等),目前正在筹备下一轮拍卖;以上预计可再收回借款约0.56亿元。另一方面,省二建公司企业改制安置费用借款总计1.45亿元,截至目前已清理收回0.55亿元,尚余0.9亿元未收回。将对省二建公司已处置暂未上缴的0.52亿元资产资金持续跟踪催缴。

问题5:优质财源税源培植后劲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9)多措并举提升税性占比。2025年4月以来,联合税务、资规等部门积极开展欠税清理工作,推进县(市)区耕地占用税补缴入库4亿元、实现房土两税增收4.2亿元、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欠税约0.5亿元;2025年向省级争取免抵调库增值税14.9亿元、金融保险业税收奖励15.3亿元。着力强化与税务部门的沟通联动,加强税源监测分析,针对重点税源企业,分类分级推动精准政策辅导和税费服务,发挥重点龙头企业稳税引税作用,2025年12月,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税性占比较2025年1月提高1.9个百分点。

问题6: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成效不明显

整改进展情况

(10)统筹盘活资金,提升使用效益。跟踪结转指标使用情况,收回不需要的结余指标统筹使用,2024年末收回8330.23万元,2025年收回47.23万元,并按规定统筹用于急需保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有效避免资金沉淀。落实预算执行通报机制,有效督促各部门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2024年度结转的剩余资金于年内支出完毕。

(11)优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综合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2025年预算调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8亿元弥补财力缺口,动用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3.3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已符合规定要求。

(二)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3.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关于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12)提高预算编制质量,落实零基预算要求。2025年6月印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和2026-2028年支出规划的通知》(榕财预〔2025〕20号),强调“应遵循‘有保有压、能增能减、讲求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优化项目支出设置,打破固化支出结构”等具体要求。在编制2026年度部门预算时,充分考虑各市直部门的任务变化和项目进展,从严从紧提出安排建议。针对巡察提及的20家预算单位25个项目,压减2026年度预算404万元,压减比例达20%。

(13)强化预算绩效监控成效。有效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预算绩效监控,分别于2025年7月、10月对市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进行通报,督促市直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对预计无法在年内形成支出的,收回项目预算资金1.27亿元统筹使用。针对巡察指出有6个项目存在的预算绩效管理方面问题涉及总金额2.44亿元,截至2025年12月底已支出1.81亿元,收回统筹755.32万元,剩余5500.75万元系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根据项目实际进展结转至2026年使用,现已支出完毕。

(14)完成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工程资金下达使用。经多次督促后,在收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院三期工程用地价款申请的相关材料,及时办理审核手续,于2025年11月将2024年结转的预算指标2400万元和2025年预算指标4359万元一并下达至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并推动其完成支付。

问题8: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力度有待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15)多管齐下促进财政增收。引入税源监测分析信息化平台,健全完善税收动态预警机制,对发现税收异动的企业,第一时间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及县(市)区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全力稳住存量税源,自2025年10月起,当月税收实现正增长。统筹安排市级科创资金12.21亿元推动产业创新驱动发展,支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推进闽都创新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促进城市信息化建设和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良性循环。全面梳理清查国有资产资源情况,强化盘活路径研究,按照“成熟一个盘活一个”的原则,分类施策,灵活运用市场化手段,推动优质资产项目和金融资源有机结合,科学增加组织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

(16)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积极对接省财政厅,及时掌握中央和省级政策动态和资金投向,优化项目资金拼盘,积极申报重大项目支持经费。目前,已争取到福州市县域医共体设备更新项目、2025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项目(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等上级资金支持,入选国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建设名单将获得中央补助资金。同时,2025年积极争取专项债券511.3亿元,位列全省第一,有力支撑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

(17)加快以旧换新国债资金支出。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资金使用监管,每月跟踪资金使用进度,督促各部门和县(市)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清算工作,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截至2025年10月,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领域资金11.24亿元,已全额支出完毕。推动市商务局加快以旧换新补贴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国债资金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截至2025年8月,商务领域以旧换新补贴1.4亿元已全部拨付至企业。

问题9: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18)有效盘活各类国有房产。对接市土地发展中心、国房中心等单位,掌握全市竞配建房源、国有经营性房产、社会保障房配套车位等存量资产,推动通过对外挂牌转让等方式有效盘活。

(19)压减人员经费预算。初步统计,2025年12月底,11个人员编制经费项目实际支出1737.63万元,2023-2025年平均实际支出1637.15万元。在编制2026年预算时,督促各市直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准确测算人员经费需求。重点核实巡察指出的11个人员经费执行率不高的项目的基础上,2026年预算安排相关项目1909.36万元,累计压减预算1013.88万元,压减比例达34.68%,按近三年实际平均支出情况预计2026年执行率将达85.74%。

4.关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财政工作质效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0: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还需提升

整改进展情况

(20)健全通报催缴机制,消化欠缴补助资金。联合市医保局建立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及时传导压力,指导和督促相关县(市)区加强库款调度,有效消化欠缴的补助资金,确保医保补助资金到位,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截至2025年7月,仓山区、长乐区等两个县(市)区欠拨付的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4014.25万元已足额到位。同时,从2026年起,各县(市)区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将通过财力上解,由市级财政代编,从源头上解决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21)保障环卫工作补助经费落地。协同市城管委,加大对五城区环卫工作补助经费执行情况的督导力度,督促及时发放环卫工人工资。截至2025年12月底,2023-2024年,五城区环境卫生管理补助经费执行率已达100%和98.5%。

(22)加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监督。加大力度督促县(市)区加强对乡村振兴示范项目资金保障力度,重点监督受县级财力困难、项目未及时结算等因素影响支出进度落后的闽侯县、福清市,提高2024年度乡村振兴示范专项资金支出水平。2024年度上级分别下达闽侯县、福清市的省市乡村振兴示范专项资金5672.44万元、5273万元,均已于2025年底前全部拨付到位。

问题11:产业扶持不够精准

整改进展情况

(23)加快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拨付。2022年市工信局部门预算安排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1500万元,用于落实国补资金的15%地方配套补助。2023年4月,已将相关补助资金329.31万元下达至相关县(市)区(榕财企(指)〔2023〕30号),结余指标1170.69万元于当年收回预算总盘统筹使用。目前,通过加强与市工信局协同配合,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并入绿色制造发展专项安排部门预算,积极跟踪项目进展。2025年,已按照工作进度兑现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市级配套补助341.99万元,有效落实新能源汽车补助政策。

(24)推进设备更新国债资金使用。持续加强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领域资金使用监管,对“零支出”的有关县(市)区及项目单位,及时调研、宣讲政策,打通资金拨付支出堵点,全力加快设备更新各领域资金使用。截至2025年12月底,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领域资金11.15亿元,累计支出8.73亿元,支出进度78.35%,达到序时进度要求。

(25)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挥财政推动产业升级引导、激励和保障作用,2025年累计争取35.10亿元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落实落地,助推我市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统筹各级工业扶持资金7.42亿元,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和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落实技改项目投资补助、融资贷款贴息等政策,支持实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359项,对企业技术研发和专精特新发展给予奖补,鼓励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推进制造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5年,全市制造业税收同比增长4.5%,占总税收比重18.2%,较2024年提升0.6个百分点。

(26)提升融资担保服务满意度。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渠道拓宽企业融资方式,有效提升我市经营主体融资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通过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重点支持市融资担保公司、市金投融资担保集团,引导其发挥政策导向和专业服务双重优势,为我市小微企业、“三农”主体和其他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融资担保支持,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增强经营主体的获得感。

(27)推进惠企资金有效使用。指导并督促市级主管部门加强与县(市)区的政策协同,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管,尤其对涉及民生改善、惠企利企的重点项目,实行资金支出动态监管。2025年5月以来,会同市工信局、市效能办等多次赴各县(市)区开展工业领域惠企资金兑现工作专项督查,实行惠企资金兑现情况月报制度,截至2025年12月,促进全市新增兑现工业领域惠企资金4.5亿元,惠及企业超1300家次,2022-2024年度工业领域惠企资金兑现率从67.81%提升到93.45%。同时,加强库款动态监测,结合县(市)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根据需求及时做好调度保障。2025年,市级累计调度县(市)区库款183.61亿元,通过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合理调整支出优先顺序、对困难县(市)区资金调度支持等手段,支持惠企利民政策和项目资金落实到位。

问题12:财政科学管理不够高效

整改进展情况

(28)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对于2024年未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46家预算单位,已有45家补录单位资金账户信息或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实现一体化系统对单位资金账户的管理和监控;第八中学单位资金账户受一体化系统功能限制,由教育局设立的专用存款账户统一管理。同时,持续加强对单位资金账户监管,2025年将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支队、孟超肝胆医院等5家预算单位纳入一体化系统管理,截至2025年12月底,上述单位已在一体化系统支付单位资金578笔,金额1.26亿元。

(29)运用数字手段强化财会监督。开展2025年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运用省财政厅“财会监督平台”,组织乡镇报送单位银行账户、村主干银行卡等相关信息,通过信息化手段在平台上跟踪乡镇单位银行账户近年流水疑点线索。2025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福建财会监督综合管理平台”填报相关信息特别是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市)区违规违纪问题数据,形成“问题清单”,压实主体责任,促进整改落实。推进惠民资金网建设和运用,截至2025年12月底,公开了12个县(市)区86项资金280多亿元资金,涉及230多万人;公示全市2000多个村级集体经济“三资”情况,其中“资金”1500多亿元,“资产”13万多项,“资源”5万多宗;通过网络公开,加强群众监督,提升群众获得感。

(30)加强财会队伍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财会队伍的专业素养,于2025年8月-9月举办的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专题培训班时,专题安排《福建省公务支出管理办法》政策解析及审核要点等“三公”经费政策内容的培训。同时,强化对县(市)区财政局分管会计工作领导的培训,两期共组织县(市)区财政局分管领导13人次参训,参训比例达66.67%。

5.关于“强化金融领域问题治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举措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13:专项债券使用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31)落实通报制度,促进专项债券支出。继续实行专项债券支出进度旬、月通报制度,对支出进度滞后的县(市)区开展效能督导。推动多部门协同解决项目建设难点堵点,切实加快市本级债券项目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32)加强日常监测,合理调度弥补缺口。依托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平台,强化专项债券支出情况日常动态监控,对库款余额不足以覆盖债券支出金额的县(市)区及时预警。每月根据各县(市)区债券资金支出计划,合理安排库款调度,全力弥补资金缺口。

问题14: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3)完善功能加强暂付款管理。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将暂付款台账嵌入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总会计模块,市级依托台账对全市各县、乡级财政暂付款新增和消化情况实行“分类管理、逐日监测、分级预警”,暂付款管理模式实现了从以往的“被动清理”到“主动管控”的转变。通过增设暂付款提级审核、新增暂付款凭证控制功能,严控县(市)区暂付款新增,目前各县(市)区暂付款余额均比年初减少。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15:工作制度不够完善

整改进展情况

(34)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对照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局党组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等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化、规范化。2025年分别于6月18日、11月28日的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思路等。

(35)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考核。2025年8月印发《2025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评价体系,明确财政主责主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考核主要内容,实现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问题16:阵地建设有待加强

整改进展情况

(36)提升宣传阵地使用实效。于2025年9月底前,对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宣传阵地进行一轮全面的内容排查,更新上墙和展播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关宣传内容。2025年10月-12月,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运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全会核心要义和重要论述,制作宣传展板展示全会的主要目标和重要部署等内容3个版面,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全会重大文件和权威报道等8篇次,营造抬眼即学、处处可学的浓厚氛围,有效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学细悟全会精神。

(37)加强微信公众号平台建设。在继续做好重要信息报道转发宣传任务的同时,围绕社会关切、企业关注、群众关心的领域,及时推送《市财政强化资金保障助力第三届世界航海装备大会成功举办》《我市新增3个红色美丽试点村庄》等财政最新动态。发挥“财政研究”专栏经验交流的功能,深入挖掘工作亮点,总结梳理财政工作经验、成效,陆续推出《福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 绘就民生幸福新画卷》《福州市民宗局多措并举抓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等财政经验交流文章。2025年7月-12月,新增发布原创稿件21篇,超过往常多年的发布量。

(三)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7.关于“‘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问题17: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38)加强下级“一把手”监督管理。局领导干部通过听取工作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多种方式,对下级“一把手”的思想动态、履职实际、廉洁自律和群众基础等进行多渠道考察,综合了解情况进行分析研判,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等强调作风建设要求,把监督管理融入平常、抓在日常。自觉将对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的指导、监督情况作为年度述责述廉重点内容,在2025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上报告了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并接受与会人员的民主评议。

(39)加强教育增强自律意识。评审中心先后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等3次会议,通过对涉事人员内部通报批评,以及通报违规吃喝典型案例、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强化“身边事”的震慑效应,使全员纪律规矩意识显著提升。重申并严格执行“十不准”等廉政纪律,组织各科室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排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10项,并全部落实防控措施与个人承诺签字,推动了“人人守规矩”氛围的形成。

问题18: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40)支持配合纪检组开展工作。近两年多来,我局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按照有关提醒函件内容明确责任与节点,推动任务及时完成,并在时限要求内反馈进展情况,未再发生反馈不及时的问题。

(41)吸收骨干财务人员参与检查。在重要节点开展“四风”专项检查中,从市直部门抽调骨干财务人员,参与财政部门的“1+X”监督检查,挖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深度研判。

8.关于“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19:党组坚持严的基调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2)开展排查完善风险防控。局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紧扣自身责任分工深入查找廉政风险,认真填写《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各处室、直属单位干部结合岗位职权与业务流程,对照内部控制操作规程,在往年排查的基础上再次深入检视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定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初步统计,全局党员干部共计排查廉政风险点300余项,制定防控措施400余条,其中市管干部排查廉政风险点30多项,制定防控措施50多条。

(43)做实重要节点廉政谈话提醒。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谈,处室(单位)负责人与干部职工逐一面对面交流,每轮开展廉政谈话提醒200多人次。全局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廉政谈话提醒,谈话人瞄准廉政风险点“精准画像”,谈话对象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准确反映谈话对象的个人表态,由谈话人、谈话对象核签确认后送机关党委存档,杜绝表态内容同质、相似的问题。

(44)加强新入职干部廉洁教育。落实新录用人员“一人双师”制度,由所在处室(单位)负责人作为其业务导师,分管领导作为思政导师,对其开展谈心谈话工作,在提出业务学习要求的同时,强调加强廉洁自律相关事项,指导填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帮助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

(45)修订评审中心薪酬管理办法。评审中心于2025年12月修订出台新的薪酬管理办法,增补对受到党纪处分人员的薪酬处理条款,明确区分不同党纪处分等级所对应的绩效工资扣减、停发或调整标准,以制度规范落实纪严于法要求。

问题20: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46)持续强化日常监督。紧盯市财政局主责主业,全面落实对“奋勇争先”项目、“为民办实事”事项、“两重”“两新”等年度重点工作的跟进督促,参与协调会商会、配合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干部监督,动态更新领导干部“政治画像”,开展覆盖全体职能处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的主动约谈,更新重要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坚守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力度,抽调审计、金融等专业人员交叉开展“四风”问题督查,时时上紧“纪律发条”。

(47)持续深化监督效能。选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为监督“小切口”,运用严查-促改-施治的闭环监督手段,推动监督效能最大化。压实整改责任,督促召开案后警示教育大会,开展对照自查自纠,落实全覆盖廉政提醒谈话,逐步形成知规守纪氛围。推动长效治理,对案件进行深度剖析,对症下药,发出纪律检查建议、工作提示函等,推动中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升评审工作的规范性与一致性。

(48)持续优化队伍建设。强化政治素养,利用组务会、专题会等形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持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和方法举措。强化财政、金融等专业知识,通过列席党组会、组织工作会商、参与财政业务联合督导等形式,推动组内干部积极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提高监督精准性。强化纪律作风,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违规吃喝问题自查自纠,严格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打听案情、过问干预案件登记备案制度,严防“灯下黑”。

9.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扎实”的问题

问题21: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进展情况

(49)完善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主动加强与市人社局沟通联系,根据中央和省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推动《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修订出台,进一步明确资金支出范围及标准、分配和下达方式、管理和监督等条款内容,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50)持续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针对调研中“进一步规范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管理规定”的建议,协同市评审中心梳理出涉及项目变更适用范围、项目变更原则、合理变更内容、变更审批程序和项目变更专家论证管理等需要修订的条款内容,将向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征求意见建议。聚焦调研中“健全权责对等机制激发基层干部履职动能”建议的有关内容,联合市委乡村振兴办,共同推动相关县(市)区制定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目前,相关县(市)区已出台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并在细则中规定示范创建补助资金重点向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方面倾斜,安排产业项目的资金比例不低于40%;同时,强化对乡村振兴示范项目的全过程动态跟踪和督导,推动乡镇层面深化项目谋划、加快实施进度,确保示范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问题22:服务群众的主动性有所欠缺

整改进展情况

(51)督促学校营养改善资金拨付。2024年专项整治检查后,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采取多种方式督促晋安区财政局,监督学校加快支出进度。2024年2月起,四所学校先后申请用款计划,晋安区财政按资金管理流程将滞后资金10.15万元全部拨付到位。2025年度省市下达补助资金649.8万元,各县(市)区财政已按学校申请及时拨付。

(52)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通过现场检查、电话沟通等方式指导并督促福清市财政局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保障力度。截至目前,福清市未拨付的2024年特色农业(种植)保险县级保费补贴441.3647万元、2024年渔船渔工保险县级保费补贴104.2759万元已全部拨付到位。2025年持续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财政保障水平,根据农户的农业保险保费缴交情况,市财政已拨付畜禽养殖、种植、低温气象指数等保险市级保费补贴资金1318.7474万元、渔船渔工保险市级补贴资金600万元。

(53)指导落实乡村振兴配套资金。会同市委乡村振兴办,指导各县(市)区落实资金保障,已将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的县级配套资金指标5413.70万元全部下达到县乡村振兴办或示范镇村,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

问题23: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不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54)严格学会经费安排。坚持带头过紧日子,福州市财政学会统筹用好现有经费,开展财政、会计领域学术研讨等,2025年未向财政申请拨付工作经费。目前,2026年部门预算中不再安排财政学会工作经费。

(55)严控学会办公成本。为严控运行成本,经审慎评估租赁合同违约风险和办公场所搬迁成本,将在充分比选后另行选址,于2026年12月底前完成搬迁。同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10.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问题24: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56)强化前置审核,规范财务报销。严格落实内控要求,加强财务审核把关,核查财务凭证,确保会议、培训等费用报销的审批文件、签到表等材料完整。如2025年的“两新”项目座谈会、财务管理专题业务培训班等会议、培训报销,财务严格内控要求,推动业务处室事先做好审批文件、预算单,期间做好人员签到,事后根据实际支出金额做好结算单;在提供全套材料后,财务按规定予以报销。

(57)规范经费使用管理。组织退还转嫁给福州市财政学会接待外地学会学习考察活动接待费用687元,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福州市财政学会内部审核机制,确保所有费用支出凭证齐全、合规,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问题25:评审费收取不及时

整改进展情况

(58)建立台账落实催收。评审中心通过电话催告、发函等方式持续催缴,截至2026年5月底已收回2021年评审费595万元。同时,委托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对现有评审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与账目核对,确保收费依据清晰、数据准确,待梳理完成后将依次对2022至2024年度未收项目费用开展系统催缴,并逐步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从源头提升评审费收缴效率。

(59)健全评审报告领取管理制度。从2025年3月起,除省、市重点项目及督办项目外,评审中心明确要求业主单位执行“先缴费、后取报告”制度;确需先行获取报告的,须提供《评审费缴纳承诺函》。

问题26: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0)做好闲置房产处置工作。经报批,市票据中心权属房产按市场评估价协议转让给市评审中心,作为档案库房、评审会商场所等多用途使用。

11.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问题27:财政专户管理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61)加强财政专户账户管理。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财政专户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7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准市县级存量财政专户有关情况的通知》(闽财库〔2014〕25号)要求,全面梳理了财政专户账户情况。已将存放在海峡银行黎明支行的社保基金定期存款收回至社保基金专户,目前我局社保基金账户5个、在兴业银行开设非税收入财政专户1个,符合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规定的数量,完成整改。根据财政部《财政专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25年12月制定了《福州市市级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业务综合考评制度》,主要对开户银行的资金收付、信息反馈、系统建设、组织管理等四个方面进行业务履行情况考评。2026年6月出台了《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综合评分内部工作规程》,明确财政专户资金转出开户银行进行定期存款(含大额存单)的,应当采取竞争性存放方式,同时进一步细化综合评分法评分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设置规范和职责分工,择优确定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避免设置歧视性条款或差异化标准。

问题28: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进展情况

(62)落实高核减率项目通报机制。一方面,全面梳理巡察指出的1253个送审项目(包含预算、结算、竣工财务决算、专项审计和评估报告审核等各种类型),依据榕政办〔2014〕157号文件规定,对其中75家、286个结算核减率超过15%的项目进行了通报。主动理清2024年-2025年6月期间结算核减率超15%的46个工程项目,对国网福州供电公司、市市政工程中心等4家单位进行了通报。另一方面,推动评审中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要求相关科室每年1月30日前统计上报上一年度结算核减率超15%的项目,以便依规进行通报。

(63)优化流程管理推行限时办结。优化评审中心内部流程,减少内部流转耗时;推行分级授权审批,明确各环节时限,施行“限时办结制”。针对55个超期未审结项目,其中52个项目已评审完毕,3个项目已退件。

(64)严格评审回避制度。通过党员大会、科室例会、中心干部职工大会、节假日廉政谈话等形式常态化开展全员廉政警示教育。组织评审中心全体人员重新学习并签订《评审中心工作人员回避与廉洁承诺书》,累计签署74份,签署率达100%。2025年10月承诺书签订后至12月初,评审中心完成了近200个评审项目,均严格执行、落实回避制度。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四)聚焦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2.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问题29:谋大事议长远用力不足

整改进展情况

(65)落实事前绩效评价。立足财政职能,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对拟制定的项目或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价,分析论证项目立项必要性、实施方案可行性和财政承受能力等方面内容。如,结合新一轮惠农惠企政策修订工作,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等提前谋划开展财政支出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目前已完成“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八条措施”“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等政策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强农惠农政策实效。对于2024年“中国茶叶交易会项目经费”“卫健系统参聘人员补助”等2个未有效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年末支出少的项目,2024年年底已将结余项目资金指标收回预算。

(66)提升跨境贸易扶持效益。一方面,通过修订完善跨境贸易专项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扩大“跨境贷”支持范围,推出跨境汇率避险产品,进一步提升扶持政策效能;另一方面,通过加大宣传贯彻力度,提高企业知晓度,确保扶持政策落地见效。截至2025年12月底,资金池累计放款70笔惠及70家企业,合计金额26645万元,达目标投放规模(80,000万元)的33.31%,较2025年4月增加贷款业务32笔、12455万元,放贷规模提升15.57个百分点。

问题30: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进展情况

(67)清缴非税收入入库。有效督促相关单位对近年非税收入项目进行全面摸底和清理核查,对应缴未缴的,尽快缴交入库。

(68)加强结转资金统筹使用。梳理2024年执行情况不理想的40个发展性项目,督促相关预算单位加快资金结转项目执行进度,对支出较慢、预计年内不需要使用的项目资金统筹收回调剂用于其他亟需的项目。40个发展性项目涉及的3.46亿元,收回统筹1.3亿元,剩余2.16亿元结转2025年使用;截至2025年底,已支出0.91亿元,财政收回1.25亿元。

1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

问题31:推动机关党的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进展情况

(69)规范党员活动场所建设。严格按照“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要求,对照“六有”标准全面检查党员活动室设置情况,补充上墙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5项制度,更新调换了不符合通用尺度要求的党旗1面,完善党员活动室功能,打造好党员教育、管理、活动阵地,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提供良好条件。

(70)加强党务公开栏动态管理。厘清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即时公开等不同时限,准确公开党组重要决策、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党建事务、支部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撤换过时的或失效的信息,确保重要事项及时更新、常规事项定期更新,提升党务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有效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71)规范提任意见出具程序。严格执行组织程序,规范机关党委出具干部提任意见流程。机关党委专题对提任对象先锋模范作用、遵规守纪等情况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按照会议结论,以复函的形式出具了书面意见反馈至人事处,供其作为干部考察的参考依据。

(72)整改党费上缴和开支问题。针对少上缴党费问题,已于2024年7月8日向上级党组织补缴了党费2402.96元。针对超范围开支党费的问题,全面核查2020年以来的党费账务,追缴超范围列支的450元,于2025年11月10日存入党费专户;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32: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整改进展情况

(73)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2026年3月底前,各支部扎实开展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支部党员对照要求,并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和日常表现,认真开展自我批评,并逐一对其他同志进行相互批评。同时,支部指定专人记录批评与自我批评内容,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整理归档。

(74)严格党建述职评议要求。2025年12月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通知》,要求各直属党委、支部书记逐条列出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明确相关内容的具体篇幅和比例,避免问题查摆不实、原因剖析不深等现象。2026年初,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检视不足,深挖根源、剖析原因,认真撰写述职报告,报告中查摆问题及原因剖析的篇幅不少于三分之一。

1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问题33: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整改进展情况

(75)清退借用人员。对借用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确定了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一方面,结合编制职数空缺情况,加大借用干部转任局机关力度,适时将符合条件的优秀年轻的借用在局机关工作的下属单位干部转任到局机关工作。2025年已有2名借用在局机关工作的直属单位干部转任局机关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平稳有序、分步推进”的原则,分批次逐步推进部分借用干部返回原单位工作,首批调整的2名借用干部已于2025年11月24日返回各自单位工作。2026年6月底前,将仍在局机关借调的16位下属单位工作人员清退返回各中心工作;同时,进一步统筹财政人力资源,探索建立局机关相关处室与局属单位业务协作机制,采取“组团协作”模式,推进业务协作,由相关内设处室结合处室职责和工作实际,在与局属单位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形成协作机制方案,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后实施,高效协同推动财政工作运转。

(76)加强编外人员招聘管理。评审中心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长效机制,2025年10月31日出台《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自聘人员管理办法(2025年试行)》(榕财投评综〔2025〕54号),规范编外人员招聘程度及试用期转正、合同续签、档案管理等工作流程,强调集体决策效力,严禁个人擅自决定或事后补程序。

问题34: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

整改进展情况

(77)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议事规则。2025年11月开展的年度第二批次干部提任晋升工作中,在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任职等重要环节,局党组严格按“逐一讨论、逐一表决”规范程序研究审议人事议题。负责记录的同志严格按照要求,全要素认真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确保党组会议记录规范、准确。

(78)落实干部任前报批程序。局党组加强意向人选档案前置审核,全面掌握意向人选情况,及时将涉及任前报批对象的意向人选在动议前做好事先请示报告工作,避免未按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的行为。

问题35: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进展情况

(79)严格因私出国(境)管理。2025年11月,修订印发了《福州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针对管理纰漏,细化有关措施办法,将退休市管干部纳入审批管理对象的同时,本着从严管理原则,将下属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干部职工以及重要岗位的聘用人员也纳入管理范围,并明确了审批流程,建立了管理台账,严格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和有效证照的集中管理,织密制度笼子。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80)清理规范干部兼职问题。2025年6月,对全局150名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的兼职情况进行了核查。对查到的违规兼职、经商办企业的情况进行全面整改,逐项进行清理规范。2025年9月,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2025年11月,出台了《关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相关问题的意见》,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和经商办企业等行为进行规范,对各领域兼职提出了更具体、更严格的管理要求,让全局干部职工行有所循、行有所止,有效防止违规兼职等问题发生。

15.关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举措还需加强”的问题

问题36: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进展情况

(81)完善干部激励机制。2025年11月,结合最新的文件精神,修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试行)》(榕财人〔2025〕8号),制定了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二十二条措施。对外派参与巡察、援藏援疆、下派驻村等工作任务的干部,在提任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在年终绩效奖金差异化发放中予以倾斜。

(82)细化平时考核制度。针对公务员(参公)与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不同类别考核对象,2025年11月修订出台《福州市财政局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榕财人〔2025〕7号),进一步细化考核要求,完善平时考核办法,确保平时考核办法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明确在承担急难险重、重大专项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主动参与巡视巡察、专项工作等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确定为“好”等次,更好地发挥平时考核结果的正向激励作用。同时,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问题37: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还有差距

整改进展情况

(83)推进智慧财审系统开发。智慧财审信息化建设项目于2026年2月10日经市大数据委组织专家论证并完成立项审批;3月27日,项目追加政府采购预算获批。经公开招标,和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开展系统深化设计与开发工作。目前,评审中心已完成系统开发与内部自测,并组织部分重点项目业主单位及中心审核人员开展2场系统上线培训会,于2026年6月30日正式上线试运行。

(84)加快装修工程结算送审。组建评审中心办公场所装修协调专班,强化对代建单位的跟踪督促,动态掌握装修结算工作进度,及时破解阻碍结算推进的各类问题;深化与施工、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指导并督促其规范预算变更程序,按时提交材料、配合审核结算资料。目前,已完成相关工程的施工结算送审。

三、巡察期间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无移交的立行立改事项。

四、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市财政局党组将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效,多措并举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落地生根,坚决杜绝“一阵风”式整改,确保已整改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一是强化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深入剖析巡察反馈问题的根源,举一反三,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评估,及时修订、废止或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将整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压缩问题复发的空间。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持续跟踪问效。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未完成整改问题的进展情况报告,明确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单位的整改落实与长效保持责任,将巡察整改成果巩固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通过组织开展“回头看”、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已整改事项进行常态化跟踪评估,对新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推动常态长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深化财政改革、完善治理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治理效能、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的综合效果,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116560;通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12层。

中共福州市财政局党组

2026年9月2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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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